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意见

  (12)培养开发高层次人才。实施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培养和建设计划。推行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首席专家”制度。建立“首席技师”岗位及科学遴选机制。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人才,实施因人设岗、专项资助、团队支持、特殊保障、跟踪服务等新的工作模式。打破地域和行政区划界限,加强省内不同区域以及与省外、国外特别是重点开发、开放地区的人才交流,扩大和深化人才合作。省、市两级要建立直接联系优秀人才制度。拓展和改进高级专家基金计划。
  (13)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通过产业聚才、团队成建制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实行“山西省引进人才工作居住证”制度,凭该证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申报科研项目和科技奖励、参与科技项目投标、投资创业、子女入学、购房、办理驾照等方面享受与本地人才相同待遇。依托我省驻外工作机构,在国内主要城市和国外留学人员聚集的地区设立联络人才的窗口。支持和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置“特聘工程师”、“特聘技师”、“特聘教授”和“特聘研究员”等职位,面向国内外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实施“海外揽才计划”。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作用,支持和鼓励各种形式的海外人才引进和交流活动。搭建境外科研实验平台。鼓励通过兼职、合作研究、学术交流、担任顾问和兼职教授等方式,吸引海外学者和留学人员来晋服务。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为来晋工作、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身份确认、就业推荐、工作调整、录(聘)用手续办理、企业注册和出入境手续代理、人事代理等“一站式”优质高效服务,协调解决留学归国人员及从国外自带的工作助手、随归配偶和子女的落户、入学、入托、就业等问题。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要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提供一定的科研、项目启动经费。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科研工作站,创办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社会机构、大型企业设立多元化的科研风险投资基金。健全人才、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与企业、资本有效对接的机制。
  (14)加强重要人才安全工作。建立人才安全预警机制。对承担国家重点工程、涉及国家秘密的人才,依法实行重点保护。对涉及产业安全、企业安全、掌握企业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的重要人才及独创技术拥有人,要采取特殊保护手段。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