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由当地工会、民政、劳动等部门组成。由当地政府负责。
六、应急救援程序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实施应急救援、事态监测与评估、后期处置等几个方面。
(一)事故报告与报警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可能发展成为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时,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接报后,应立即向省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二)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或险情报告后,应迅速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指定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直相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
2.现场指挥部设立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按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型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3.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4.应急救援现场要求
(1)现场指挥部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2)车辆应服从当地公安部门或事故单位人员的安排行驶和停放;
(3)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4)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5)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服,应关闭手机;
(6)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7)物资供应组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运输和提供特种装备,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以及场地占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救援的大局,不得阻拦或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