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大力推广对外汉语教学。充分发挥福建省情优势,加强对外汉语教学基地建设,大力开拓东南亚教育市场。加强对外汉语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实施“汉语桥工程”,组织好对外汉语教学志愿者项目,扩大项目规模,增加项目派遣国别。加强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的对外教学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教育机构赴境外特别是东南亚办学。
十三、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教育投入体制
(四十五)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证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省本级财政对教育支出的安排,在2005年省本级教育支出的基础上,2006年、2007年各增加1亿元,主要用于建立和完善政府助学制度,补助我省高等学校贫困学生的就学和生活;用于扶持职业教育和农村高中教育的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要确保农村税费改革中的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和其他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全额用于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应按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核拨,并逐年有所提高。学校预算外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类学校收费缴入专户后,要及时足额返还,各级人民政府和各个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统筹、截留、挪用和平调。从2004年开始,省属学校免交财政统筹“山区发展资金”和“城市住房补贴基金”。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的审计和监督,逐步建立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公示和奖惩机制。
(四十六)建立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全面贯彻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学费标准要与当地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完善普通高中收费管理以设区市人民政府为主的办法。用足用好国家关于教育税收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华侨、港澳台同胞、国际友人和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完善对捐资助学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制度。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的后勤社会化改革,积极吸纳社会资金用于学校的后勤建设。
(四十七)积极推进教育事业费拨款体制改革。在认真调研、测算基础上,根据办学条件对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定期核定办学规模,按学生数和生均综合定额计算学校预算控制数,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和预算外资金收入编制综合预算,除法定和政策保障支出外,自主安排支出项目,建立起与现代学校制度相适应的经费管理体制。对重点建设、重点专项项目,强化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评估与监督,实行与项目绩效挂钩的滚动预算制度。
(四十八)完善国家和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以政府投入为主,进一步健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体系。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制度。加大对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持力度,切实落实国家制定的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大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拓宽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受益面,开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强银、校、生合作,建立学生助学贷款诚信体系,建立风险共担的机制。
十四、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十九)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认真贯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选准配强党政“一把手”。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能力,提高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力加强在高等学校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做到大学生班级“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有党支部”,及时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青年教师尤其是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入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把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五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深入开展社会实践,大力建设校园文化,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解决大学生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机制,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不断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专兼职队伍结合、各个方面紧密配合、学生自我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与法律法规相协调、与高等教育全面发展相衔接、与大学生成长成才需要相适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