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深化高等学校的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切实加强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和完善省、校两级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制度、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制度、精品课程立项建设制度和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制度,构建优质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平台,抓好一批大学英语、计算机等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试点。加大学分制实施力度,推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
(二十四)加大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次建设,全面进行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专业调整机制。本科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要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优先发展为我省三大主导产业服务的急需专业,重点扶持发展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科学等高新技术类专业,切实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专业建设的科学性和先进性。高职高专院校要根据就业市场的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设置专业,以加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为重点,建设好一批具有行业特色和社会效益的骨干专业,制订一批先进人才培养方案,出一批先进的教材,在培养高质量的技能型人才上起带头示范作用。
(二十五)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机制。建立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目的的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周期为五年一轮的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制订各类高等学校办学条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专项评估工作。建立高等教育评估院,健全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状态数据统计、分析与定期发布制度。
(二十六)建立高等学校实验设备与优质资源共享系统。实施“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二期建设改造工程”,通过“学校自筹、政府奖励”的办法筹措建设改造经费,在基本完成全省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建设改造任务的基础上,建设好一批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一步改革高等学校实验室管理体制,构建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系统,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建设效益。改革高等学校实验教学内容,初步建立起适应现代实验教学要求、结构布局合理、水平较高的现代实验教学体系,提高实验室建设水平。
(二十七)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推进研究生教育观念、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加强应用型研究生培养,改革研究生选拔和培养制度,提高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加强高等学校与大型企业、工程研究中心等的合作,发展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推进学分制,推行研究生培养导师负责制和研究生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制。推进研究生培养成本分担制度改革。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开展硕士学位课程建设,加快校际优质硕士学位课程资源共享。开辟研究生学术论坛,浓厚学术氛围,拓宽知识面,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
七、大力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
(二十八)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一的高速网络接入平台。采取新体制、新机制,建成福建教育科研计算机网主干网;建立教育网络管理中心和教育信息化资源数据中心,创办福建教育资源频道。加快设区市教育城域网的建设和接入。积极推动校园网和其它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九)提高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按照引进为主、开发为辅、开放建设、注重整合的原则,探索并建立资源共享机制,研究开发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教育信息资源,形成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各类教育信息资源库群,提高全省教育信息资源建设水平。建立天地网并存,地网为主、天网为辅的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CALIS省级文献信息中心和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资源共享平台,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教学、科研、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加强省教育厅机关信息化建设,带动和推进全省教育系统行政办公管理的自动化和网络化。
(三十)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建设,争取到2007年,农村初中和完全小学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边远农村小学基本建立卫星教学收视点,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和配套资源,初步形成农村教育信息化的软、硬件环境,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