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环节。按照“面上推广、点上深化”的方针,全面深入实施义务教育新课程。加强对新课程实施工作的指导、跟踪、评估,重视发挥课程改革实验区和基地校的示范、辐射和引导作用。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积极推进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努力开发课程资源,建设有区域特色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加强实验教学改革和技术课程实践基地建设,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认真开展培训、研修和课题研究工作,依托优质高中建设一批实验研究基地,辐射推广实验成果。促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方法的转变,构建以学校为基地的教学研究、选课指导、学分管理等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建立以校为本、联校开发与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
(十七)积极稳妥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改革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内容与方式,制定科学、可行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和办法,按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探索多样化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办法。结合高中新课程的全面推进,深化高考内容改革。推进高考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以统一考试为主、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学校自我约束、政府宏观指导、社会有效监督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积极推进学校、教师和学生评价制度改革,努力构建评价内容多样、主体多元、注重过程的发展性评价体系,推进学生学习方式、教师教学方式和学校管理方式的变革。
(十八)促进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以政府投入为主办好具有示范辐射作用的公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举办幼儿教育,推广多形式的农村幼教模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改革和课程改革,提高幼儿教育质量。根据残疾学生身心特点和发展规律,坚持教育、康复训练和技能培养相结合,积极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使不同类别、不同程度的残疾学生都能够得到最能适合他们的教育,培养残疾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十九)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抓好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工作,积极推进《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不断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建立学校卫生安全责任制与监测机制,做好饮食卫生管理与卫生防病工作。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加强安全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加强国防教育,进一步抓好大学生和高中生的军训工作。加强学校美育工作,优化学校艺术教育环境,推进乡土艺术、高雅艺术进校园,提高艺术教学质量。
(二十)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依法加强语言文字规范,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要领域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进一步抓好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推动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创建工作。
五、大力实施“培育和扩大优质高中工程”
(二十一)统筹规划优质高中教育发展。按照2017年全省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目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拓展优质教育资源为重点,通过新建、扩建、改造、充实,建设一批上规模、高质量、有特色的普通高中,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争取到2007年,全省建成260所左右的省级达标高中,其中一批学校达到示范高中标准,使达标高中的在校生数达到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量的60%以上。
(二十二)多形式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采取拨款与贷款相结合或学校贷款政府贴息的办法,发挥政府有限资金的扩张效应。鼓励“名校”建设新校区,引导达标高中采取资产置换、银行贷款、引入社会资金等多种形式,建立新校区。鼓励“名校”改扩建扩大容量,引导达标高中通过挖潜、改造、扩建方式,扩大办学规模。鼓励“名校”带“民校”,引导达标高中发挥品牌效应和办学优势,依法与社会力量联合或合作举办民办高中,带动民办高中的发展。鼓励“名校”改造“薄弱校”,引导达标高中兼并或参与改造薄弱高中,重组和优化教育资源,提高薄弱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培育优质高中资源。
六、大力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