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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青海煤焦煤化工一体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
关于青海煤焦煤化工一体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青政办[2004]22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经委关于《青海煤焦煤化工一体化发展纲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一月二日

青海煤焦煤化工一体化发展纲要

(省经委 2004年12月)



  煤化学加工包括煤的焦化、气化和液化。用于冶金行业的煤炭焦化和用于制取合成氨的煤炭气化是传统的煤化工产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它们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以获得洁净能源为主要目的的煤炭液化、煤基代用液体燃料、煤气化一发电等煤化工或煤化工能源技术也越来越引起关注,并将成为新型煤化工产业化发展的主要方向。根据我省煤炭赋存条件及目前的开发现状,结合国内外成熟的先进适用技术和环境技术,研究制订青海省煤化工发展战略对科学合理地开发青海的煤炭资源,保证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省煤焦化和煤化工发展基础
  (一)煤炭资源状况
  我省煤炭资源所具有的相对优势有三个方面:一是人均保有储量高;二是保有储量中炼焦煤所占比例高;三是煤质低灰低硫。
  我省煤炭资源预测远景储量为380.42亿吨,其中可靠级预测储量为144.72亿吨,约占全国预测储量的0.3%;截至2001年底,已探明储量为49.77亿吨,约占全国探明储量的0.5%,保有储量为48.71亿吨,居全国第十六位。青海煤炭资源按预测储量和探明储量与其它省份相比不占优势;但与全省人均煤炭保有储量800万吨相比,具有一定的优势。
  在保有储量中,气、肥、焦、瘦等牌号煤总称炼焦用煤为36.44亿吨,占保有储量的74.8%,而全国炼焦用煤资源只占探明储量的27%。世界煤炭探明可采储量6万亿吨,其中炼焦煤约1万亿吨,主要集中在美国、中国和原苏联三国,约占3/4,其余分布在澳大利亚、波兰和哥伦比亚等国。
  我省的炼焦煤分布集中,主要在木里煤田(包括聚乎更矿区和江仓矿区,下同),煤层厚,煤质好,低灰低硫,原煤灰分一般<8%,硫分≯0.5%,平均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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