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预算编制和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
(辽政发[2004]4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5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4〕31号)精神,现就2005年预算编制和加强预算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5年财政经济面临的形势和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2005年是我省实施党中央、国务院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决策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五”目标并为“十一五”计划打好基础的关键一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和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的逐步到位,为我省经济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全省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态势。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两大基地”、“三大产业”的不断壮大,经济结构进一步改善,经济自主增长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但是,经济运行中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基础不牢固,价格上涨的压力依然很大,资源约束矛盾逐渐显现,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繁重,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落实振兴老工业基地政策财政减收增支压力较大。由于经济运行面临的减收增支政策较多,2005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比较突出。在收入方面,随着实施增值税转型和提高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等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农业税税率、足额保证出口退税所需资金等收入政策,将制约财政收入的增长;在支出方面,落实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各项措施,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和支持粮食生产,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支持再就业,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加快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推进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解决资源枯竭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都需要财政预算增加支出。
根据对2005年财政经济面临形势的分析,编制2005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落实“五个统筹”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各项政策,加快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步伐;实施有效的“生财”措施,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不断壮大各级财政实力;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政府财力资源,集中资金确保工资、政权运转和“三农”、社会保障、就业、公共卫生、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全面推进依法理财,深化和完善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积极支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