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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琼府办[2004]10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入冬以来,我省出现几十年一遇的旱情,导致空气湿度低、林下枯枝落叶干燥,易发火灾,森林防火的形势十分严峻。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精神,切实做好干旱形势下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森林资源的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省森林防火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林业及生态建设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目前,我省旱情严重,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难度大,形势严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森林防火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努力增强森林防火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狠抓各项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省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切实保护造林绿化的成果,更好地推进生态省建设。
  二、不断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水平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建设好市、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形成健全稳定、高效精干、信息畅通、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促进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并通过加强培训和运用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严格执行火源管理制度,把好预防关
  管好火源是森林火灾预防的关键。各地要继续严格执行各项火源管理制度。野外用火要实行生产用火许可证制度;在三、四月份的森林防火戒严期要严禁各种野外用火;保护区、重点旅游区、封山育林区、高速公路两侧要常年禁止野外用火。要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政策法规以及防火基本常识,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要充分运用地面巡逻、了望台、林火电视监控、卫星遥感等综合手段,对森林火灾进行全方位立体监控。对高火险时段和火灾多发区,要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妥善处置火情。要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尤其要管好“第一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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