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健全质量工作规章制度。各级政府、各部门根据质量兴省工作的分工,研究制定各地区、各部门质量工作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市场质量监管,把工作重点从注重具体事务管理、具体项目审批转移到宏观管理、研究制定规划和政策、加强日常质量监管上来,从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转移到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上来。
3.建立质量管理应急预案制度。为了正确、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突发性质量安全事故,力争将各种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应组织制定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紧急预案。
4.建立质量工作问责制度。严厉查处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
(二)政策引导,扶优治劣。
1.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加强对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指导,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流动。鼓励以名牌产品为龙头,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的大企业。鼓励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名牌产品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进一步规范海南省质量奖、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保护名牌企业、名牌产品的合法权益。
2.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我省企业和产品的信用水平。以市场引导、政府推进、企业为主、社会评价为原则,加快制订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方法与标准,把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公平买卖、财务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质量认证和规章制度等作为评价指标,构建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促进企业增强纳税意识,提高企业的纳税信用水平。发挥信用中介机构的作用,重点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完善对企业财务失信、质量失信、债务失信行为的通报和惩罚机制。
3.完善质量振兴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质量公证和咨询等中介机构,为社会提供检验测试、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认证、信用评价、工程和设备监理等方面的服务。
(三)突出主体,加强自律。
企业是质量兴省的主体。要引导广大企业按照质量兴省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行业自律要求,以市场为导向,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经营理念,实施名牌战略,增强竞争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研究、开拓市场,主动接受用户(顾客)、社会和政府的监督;积极开展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和质量兴业、质量兴厂等活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益,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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