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商业服务行业。推行服务行业国家标准,实行产品质量负责制;商场基本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服务行业贯彻实施GB/T19004《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重点商场、饭店、银行、邮电、医院、社区等窗口服务单位,采用先进管理方式,服务质量达到国际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4年至2006年):全面启动质量兴省工作。建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并开始运转。完成对全省各类生产企业的质量状况调查,分类建立企业质量档案。扶持和培育一批省级名牌产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力度。确保在全省范围内不出现量大面广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活动。加强标准化技术基础工作,完善本省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体系,确保生产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督促重点行业的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加强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质量监管和服务的技术能力;加强计量技术基础工作,抓好量值传递体系建设,督促重点企业按ISO 10012标准建立并完善计量检测体系,使所有企业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和贸易公正结算的计量手段;加强市场准入和认证认可工作,大力推行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相关质量认证工作。
(二)第二阶段(2007年至2008年):大力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企业普遍树立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理念;完善质量兴省各项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确保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有效运转;加强检验检测、标准化、计量、认证工作,建立起适用于我省经济发展的质量技术基础;通过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推动我省优势产业、支柱产业、重点企业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树立一批以质取胜的典型企业和产品。
(三)第三阶段(2009年至2010年):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优势农产品、主要工业产品和旅游服务业质量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产品合格率达95%以上,市场商品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检验检测体系以及标准化、计量、认证工作符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要求;我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五、主要措施
(一)建立质量兴省长效机制。
1.建立质量兴省目标责任制。省质量兴省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制定的质量振兴目标计划,编制相应目标责任,确定考核项目、内容与方法,按年度逐项考评质量振兴目标落实情况。检查考评结果报省政府,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省政府将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两年不达标的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