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辽政发[2004]4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省软环境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发展,省政府决定取消第二批省级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共722项。这些项目所涉及的部门要认真贯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已经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绝不允许私自保留或变相审批;要认真研究有关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强化后续监督,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各市也要结合实际,做好与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衔接,对相应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整顿,提出相应的取消或调整意见。
附件:省政府决定取消的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22项)
二00四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省政府决定取消的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22项)
一、省发展改革委(19项)
1.不需政府投资、除国家明令限制之外的农业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
2.不需政府投资、除国家明令限制之外的林业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
3.不需政府投资、除国家明令限制之外的水利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
4.不需政府投资、除国家明令限制之外的气象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
5.不需政府投资、除重大项目和国家明令限制之外的交通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
6.不需政府投资、除重大项目和国家明令限制之外的能源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
7.不需政府投资、除重大项目和国家明令限制之外的原材料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
8.不需政府投资、除重大项目和国家明令限制之外的机械电子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
9.不需政府投资、除重大项目和国家明令限制之外的轻工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
10.不需政府投资、除重大项目和国家明令限制之外的纺织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
11.不需政府投资、除重大项目和国家明令限制之外的高技术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
12.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试点审批
13.高技术应用部门发展项目年度计划审批
14.高技术产业化推进项目年度计划审批
15.不需政府投资和给予优惠政策、国家明令限制之外、限额(规模)以下的部分行业基建项目审批
16.汽车整车和发动机来料加工保税复出口审批
17.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来料加工保税复出口审批
18.黄金生产限额年度计划审批
19.直属工程咨询单位项目年检
二、省经委(10项)
20.轮胎企业增资扩股核准
21.经国家批准定点生产企业申报轿车国产化率核准
22.经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批准立项的企业生产的轻型客车的国产化率审核
23.对利用外资项目增资行业审查
24.化纤行业主要生产能力核准
25.部分实行“双限”管理的工业原材料商品的管理
26.硅酮结构密封胶生产、销售与进口检测核准
27.限制类(乙)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
28.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决算审核备案
29.新扩建企业分级审批
三、省教育厅(5项)
高等学校在本科专业目录内设置的调整核定的学科门类范围内的本科专业审批
31.普通高校接受外国留学生资格审批
32.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资格审批
33.普通高校接受港澳台学生资格审批
34.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学历文凭考试资格审批
四、省科技厅(6项)
省级技术市场经营和技术交易会审批
36.在国内举办的一般性国际科学技术会议审批
37.放射性同位素制品使用审批
38.对技术经纪组织和个人的资格认定
39.成立技术贸易单位或技术贸易服务单位审查
40.民办科研和技术开发机构的审核
五、省公安厅(74项)
41.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治安审核
42.按摩服务场所的设立审批
43.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核发
44.匕首佩带证核发
45.管制刀具经销审批
46.特种刀具购买证核发
47.自行车分合式牌照登记发牌
48.进口彩色复印机审批
49.设立旧货企业、旧货市场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旧货特种行业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