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发展具有山西优势的化学和医药产业三年推进计划(2005-2007年)的通知

  原平煤化工经济区:以原化集团、原平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依托,以山西华源电化有限公司整体搬迁为契机,以甲醇及其下游产品、乙炔化工等项目建设为重点,2007年前完成投资15亿元,新增甲醇生产能力20万吨,聚氯乙烯20万吨,甲酸钠20万吨,草酸2万吨,保险粉3万吨。力争2007年新增销售收入18亿元,实现销售收入30亿元。
  大同煤化工经济区:以山橡集团、同煤集团等企业为依托,以乙炔化工、尿素产品项目建设为重点,2007年前完成投资28亿元,新增66万吨尿素,氯丁橡胶3万吨,甲醇20万吨。2007新增销售收入15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5亿元。
  吕梁煤化工经济区:以山西东辉集团、山西天浩化工公司、山西宏特煤化工公司等企业为依托,以焦化深加工产品项目建设为重点,2007年前完成投资23亿元,新增焦油加工能力70万吨,甲醇30万吨。至2007年底新增销售收入38亿元,实现销售收入53亿元。
  太原煤化工经济区:以太化集团、太原蓝星化工公司等企业为依托,以乙炔化工、苯精制及深加工产品为重点,2007年前完成投资13亿元,新增聚氯乙烯20万吨,苯加工及下游产品43万吨,全钢子午胎180万条。力争2007年新增销售收入30亿元,实现销售收入55亿元。
  另外,2007年前我省还将依托阳煤集团、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泰集团等企业,重点建设一批煤化工项目,完成投资40亿元,新增聚氯乙烯生产能力45万吨,甲醇生产能力及其下游产品65万吨,煤焦油加工能力30万吨,新增销售收入60亿元,完成销售收入70亿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煤化工三年推进计划落到实处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工作重点及责任分解要求,成立山西省煤化工产业发展领导组。靳善忠副省长任组长,段建国副秘书长协助,成员单位由省经委、省国资委、省煤炭局以及有关市人民政府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经委。为确保煤化工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各部门、各企业必须加强领导,实行目标责任制,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人,作为政绩考核依据,并对项目实施有效的跟踪协调、监督服务。
  (二)加强协调服务,创优环境,推动我省煤化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营造有利于我省煤化工产业发展的综合经济环境,促进我省煤化工产业快速发展。对重点煤化工企业,要按照资源有偿使用原则由省政府批准划拨专用煤田予以支持。政府工业调产资金要以贴息、入股等形式投入煤化工产业,积极鼓励外资、省外内资和有市场营销实力的企业集团投资我省煤化工产业,支持有竞争实力的重点煤化工企业上市融资。税收、海关、环保、土地、电力、水利等部门要因地制宜制定鼓励和扶持煤化工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环保、土地部门在我省环境资源容量较小和土地审批额度受限的情况下,要将煤化工做为优先扶持产业及时办理环境和土地手续。“六区一带”所在地政府及企业要下决心采取措施关小上大,淘汰落后的工艺、装置及生产能力,为煤化工产业的发展腾出环境和资源空间。电力部门对于电耗较大的重点煤化工企业要允许其建设自备电厂,并优先为其办理并网手续。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煤化工发展重点区域内配套水、电等公用工程和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努力实现在“六区一带”煤化工产业经济区内部煤电化、煤化冶以及煤电化冶等不同产业的联产结合,做到区域经济内部原料产品互联、能量统筹利用、三废集中处理。同时结合推进城镇化进程,利用工业废热,实施城镇集中供热,优化区域环境,实现区域经济的发展与能源、环境的有机结合。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