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职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嗖嗖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主管文秘、综合协调、机要、保密、信访、宣传报道、政务信息、调查研究、新闻发布、综合统计、外事、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机关值班;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件审核、提案建议答复、督办检查、政务公开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组织编辑年鉴。
(二)政策法规处。
研究提出药品监督管理的立法调研计划;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综合监督政策;起草药品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组织开展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承担本局办理案件审核、听证、应诉、赔偿和行政复议等工作;管理本系统行政执法证件;负责本系统的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
(三)财务装备处。
编制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事业费收支预算、决算;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管理全系统罚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全系统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全系统基建、装备、政府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承办局机关财务工作。
(四)食品安全协调处。
组织有关部门拟订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检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收集并汇总全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安全形势,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发布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承担研究、协调食品安全统一标准的有关工作。
(五)食品安全监察处。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健全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省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研究拟订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事故的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拟订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技术监督方法、手段的科研规划并监督实施。
(六)药品注册处。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拟订、修订并监督实施省药品标准、医疗机构制剂标准、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受理、审查新药、已有国家标准药品、药品包装材料、容器、进口药品、中药保护品种、保健品、淘汰药品以及新药临床试验;注册医疗机构制剂;审核审批保健品、药品变更事项等;对药品批准文号进行再注册;指导全省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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