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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三、检查对象
  宁波等7个市的党委、政府和省科技厅等20个省直单位的党委(党组)(具体名单详见附1)。
  四、检查的时间和形式
  本次检查于11月份进行,时间3至5天。各检查组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参加检查的省委、省政府领导确定。
  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1)听取被检查市和单位的工作汇报;(2)召开座谈会或进行个别谈话。听取各地各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有关领导干部、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干部和机关干部群众对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看法、意见和建议;(3)查阅有关文件、资料;(4)实地检查。
  五、检查组人员组成
  本次检查分17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安排1位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参加,并邀请1位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检查组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从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等单位的现职处级干部中抽调(具体人员组成详见附2)。
  六、组织领导
  1.本次检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由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负责。
  2.各检查组的工作安排以及检查的实施情况,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报告。
  3.检查组要轻车简从,深入实际,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
  4.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及时向被检查的市和省直单位反馈情况,并向省委、省政府写出书面报告。
  附:1.检查对象名单
  2.检查组人员组成一览表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年10月27日

  附1:

检查对象名单

  一、有关市
  宁波市、嘉兴市、绍兴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
  二、省直属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信息产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外经贸厅、省文化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质量技监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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