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学校党、团组织建设和少先队工作。要把加强学校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学校党、团组织和少先队工作的重点,作为教育行政部门督导、评估体系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中学团组织建设,将中学共青团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总体布局。积极支持少先队开展活动,推进社区少工委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团、队组织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四、扎实推进家庭教育,夯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基础
(八)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把家庭教育落到实处。要重视发挥家庭和家长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第一课堂”、“第一老师”的作用。教育、宣传等部门,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与社区、农牧区基层组织密切配合,采取措施,组织活动,引导推进家庭教育。农牧区的家庭教育要与扫盲、“谋跨越、奔小康”主题教育、“改陋习、树新风”、创建文明户、“巾帼建功”等活动结合起来,把家庭教育列入创建文明乡村、文明户的重要内容。城镇的家庭教育要与创建文明城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活动结合起来,把家庭教育作为评选各级文明城镇、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条件的城镇要开办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要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经验,引导家长重视家庭教育,注重言传身教,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要特别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未成年人子女教育,为他们提供指导和帮助。
五、实施“四项工程”,积极创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九)认真实施“宣传教育工程”。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各类大众传媒、互联网站等要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大力传播先进文化,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各类新闻宣传媒体要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先进经验、生动事迹和工作成效,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认真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工作,办好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西藏电视台的少儿节目,抓紧创办西藏电视台少儿频道。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优秀影视节目、歌曲和图书的展演、展播和推介工作。加强少儿文艺创作、辅导、表演队伍建设,组织和鼓励作家、艺术家深入生活,创作、演出思想内容健康、富有艺术感染力的少儿作品,繁荣少儿文艺,为未成年人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十)认真实施“活动场所建设工程”。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为青少年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要充分发挥已有活动场所的作用。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和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中小学生实行免票集体参观,对学生个人实行凭学生证参观。图书馆、文化馆要积极设立少儿阅览牗活动牘室。已有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要切实发挥功能,积极开展活动。各类公共文化场所都要积极主动地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各地在城镇建设、旧城镇改造、住宅新区建设中,要配套修建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基层活动场所,力争在不长的时间内,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较完备的覆盖西藏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