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重点,加快“大通关”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要坚持政府推动、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原则,以海关电子口岸和国检CIQ2000等为基础,整合资源,加快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共建共享。在杭州、宁波分别设立公共信息平台,加强两个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同时实现与政府的政务信息平台联通。逐步实现“一次输入、多次使用,一个窗口、全面查询,一套系统、分类服务,一处修改、全线更新,一次交费、全程通关”。以“电子申报、电子转单、电子通关”为主体,推进电子口岸标准化建设。推进部门执法数据联网和相关数据业务的分类整合工作,进一步完善纵向网,积极推进各系统联合的横向网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建立“浙江口岸网”,及时发布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
(二)加快工作平台建设。以建立通关中心为重点,强化服务、规范中介、加强监管,推行“一站式”办公。充分发挥已建成的宁波口岸通关中心的作用,加快杭州航空口岸国际货运中心建设步伐,尽快实现简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三)加大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宁波、舟山、温州、台州等港域的港口功能结构和总体布局,推进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建设和温州、台州港口资源的整合,着力提高口岸综合开发水平。完善海港配套设施,加大码头泊位和港区堆场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提高港口作业机械化水平;完善海关卡口设施;定期清理和疏浚港口水域航道,保证船舶安全行驶。加快空港地面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地面货物操作能力和服务质量。
三、积极探索建立与“大通关”要求相适应的通关模式
(一)进一步理顺通关环节。按照“突破中间,拓展两翼”的要求,认真开展通关全过程研究,联合各个部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着力解决影响口岸工作效率的重大瓶颈制约。进一步推进通关作业改革,努力将“串联式”通关作业流程转变为“并联式”通关作业流程。积极推进出入境运输工具联检方式创新。清理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各类业务规定,建立和完善新的通关模式。
(二)简化部门办事程序。海关、检验检疫、边检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企业通关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税务、外汇管理、交通等部门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深化业务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
(三)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引入风险分析机制,科学界定各类货物的风险程度,对不同货物实行不同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上来,加强前期监管和后续管理。对一类管理企业和低风险产品,实施以监管放行为主、现场检验检疫为辅。建立部门联动的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口岸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