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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

  2、加强生态建设的基础教育。结合素质教育开展理论教育工作,将资源节约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组织编写生态环境教育材料以及面向社会各层次的生态省建设普及读物。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法人代表的生态环境知识和可持续发展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生态夏令营、绿色学校等环境公益活动。
  3、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的有效机制。开展城镇生活垃圾的定点分类堆放、节水减污、资源回收利用、全民义务植树、环保志愿者行动等活动,设立生态建设投诉中心和公众举报电话,鼓励检举揭发各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环保法律、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扩大和保护社会公众享有的环境权益,包括环境监督权、知情权、索赔权和议政权等。
  4、着力弘扬生态文化。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社区为载体,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出发点,把强化生态环境理念作为社区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加强生态文化设施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实施优秀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和历史文物保护工程,发展积极向上的生态文化,创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省建设的文化氛围。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全民的综合素质,使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相协调。
  (六)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全方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际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经验。鼓励外商在闽设立生态研究开发中心和开展项目合资合作,聘请国外知名专家、学者来闽开展学术交流。把利用外资同生态建设结合起来,鼓励外资投资高新技术、污染防治、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同时要防止污染转嫁和新污染源的出现。鼓励外商独资、合资、合作造林营林,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良品种、先进技术、设备与管理理念。
  2、积极开展省际间交流与合作。通过项目成果交易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为省内外广大投资者、企业、高校及研发机构搭建信息技术和项目成果转化平台,大力引进省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以及技术与人才,为我省生态省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与人才保障。
  3、加强闽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地缘、人缘优势,拓展对港澳台生态环境合作与交流,扩大对农业资金、优良品种、先进技术设备以及人才和管理经验的引进规模。继续办好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扩大与台湾高科技园区的合作交流,建成一批诸如闽台农业技术交流中心、良种繁育中心等配套设施。进一步拓宽闽台林业、环保、旅游、科研开发等领域合作,鼓励台商投资生态项目。加强与港澳台在生态旅游上的合作,鼓励港澳台资金以合作形式建设生态旅游项目。
  附:1、福建生态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表
  2、福建生态功能区划表
  3、福建生态省建设“十五”重大项目归类表
  4、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图(略)

  附1:

福建生态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表




┌──────────────────────┬───┬────────────┐
│        指标名称          │2000年│     规划指标值  │
│                      │   ├───┬───┬────┤
│                      │   │2005年│2010年│ 2020年 │
├─┬────────────────────┼───┼───┼───┼────┤
│经│1、人均GDP(元/人)           │11601 │18500 │26000 │>40000 │
│济├────────────────────┼───┼───┼───┼────┤
│发│2、年人均财政收入(元/人)        │1085 │1937 │3107 │>7000 │
│展├────────────────────┼───┼───┼───┼────┤
│ │3、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3230 │4120 │5500 │>11000 │
│ ├────────────────────┼───┼───┼───┼────┤
│ │4、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7432 │11600 │15000 │>24000 │
│ ├────────────────────┼───┼───┼───┼────┤
│ │5、环保产业比重(%)           │3   │4   │5   │6    │
│ ├────────────────────┼───┼───┼───┼────┤
│ │6、第三产业占GDP比重(%)        │40  │40  │43  │>45  │
├─┼────────────────────┼───┼───┼───┼────┤
│生│7、森林覆盖率(%)            │60.52│62.96│62.96│62.96 │
│态├────────────────────┼───┼───┼───┼────┤
│建│8、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例(%)     │8   │>10 │12  │13   │
│设├────────────────────┼───┼───┼───┼────┤
│和│9、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    │10.7 │8.4 │6.4 │4.7  │
│环├────────────────────┼───┼───┼───┼────┤
│境│10、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率(%)       │80  │90  │92  │基本得到│
│保│                    │   │   │   │保护  │
│护├────────────────────┼───┼───┼───┼────┤
│ │11、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千克/万元)   │5.8 │6   │6   │<6   │
│ │            SO2       ├───┼───┼───┼────┤
│ │            COD       │8.2 │<7  │<6.5│<5.5 │
│ ├────────────────────┼───┼───┼───┼────┤
│ │12、降水PH值均值(PH)          │5.08 │≥4.8│≥4.9│≥5   │
│ │  酸雨频率(%)            ├───┼───┼───┼────┤
│ │                    │60  │<60 │<50 │<40  │
│ ├────────────────────┼───┼───┼───┼────┤
│ │13、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比例,%)│78  │85  │90  │达到功能│
│ ├────────────────────┼───┼───┼───┤区标准 │
│ │14、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比例,%) │73.4 │90  │95  │    │
│ │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比例, ├───┼───┼───┤    │
│ │%)                   │48.9 │>45 │60  │    │
│ ├────────────────────┼───┼───┼───┼────┤
│ │15、旅游区环境达标率(%)        │90  │95  │98  │基本达标│
│ ├────────────────────┼───┼───┼───┼────┤
│ │16、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62.5 │90  │95  │98   │
│ ├────────────────────┼───┼───┼───┼────┤
│ │17、城市污水处理率(%)         │22.2 │45  │60  │90   │
├─┼────────────────────┼───┼───┼───┴────┤
│社│18、人口自然增长率(‰)         │5.75 │7.00 │  符合国家政策 │
│会├────────────────────┼───┼───┼───┬────┤
│进│19、城市化水平(%)           │41.96│48  │>50 │>55  │
│步├────────────────────┼───┼───┼───┼────┤
│ │20、恩格尔系数(%)           │47  │43  │40  │<40  │
│ ├────────────────────┼───┼───┴───┴────┤
│ │21、基尼系数              │0.31 │    0.3—0.4    │
│ ├────────────────────┼───┼───┬───┬────┤
│ │22、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     │40  │>60 │>70 │>90  │
└─┴────────────────────┴───┴───┴───┴────┘

  注:受保护地区包括各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点)、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

  附2

福建生态功能区划表




┌───────────────┬──────────────────────┐
│     生态区(5个)     │        生态亚区(17个)        │
├───────────────┼──────────────────────┤
│闽北闽西山地盆谷生态区    │建溪流域生态亚区              │
│               ├──────────────────────┤
│               │富屯溪流域生态亚区             │
│               ├──────────────────────┤
│               │沙溪流域生态亚区              │
│               ├──────────────────────┤
│               │韩江流域生态亚区              │
├───────────────┼──────────────────────┤
│闽东闽中中低山山原生态区   │闽东诸河流域生态亚区            │
│               ├──────────────────────┤
│               │鳌江流域生态亚区              │
│               ├──────────────────────┤
│               │闽江中游生态亚区              │
│               ├──────────────────────┤
│               │龙江—木兰溪—晋江上游生态亚区       │
│               ├──────────────────────┤
│               │九龙江上游生态亚区             │
├───────────────┼──────────────────────┤
│闽东沿海及近岸海域生态区   │闽东沿海及近岸海域生态亚区         │
├───────────────┼──────────────────────┤
│闽东南西部丘陵盆地生态区   │北部生态亚区                │
│               ├──────────────────────┤
│               │中部生态亚区                │
│               ├──────────────────────┤
│               │南部生态亚区                │
├───────────────┼──────────────────────┤
│闽东南沿海及近岸海域生态区  │北部生态亚区                │
│               ├──────────────────────┤
│               │中部生态亚区                │
│               ├──────────────────────┤
│               │九龙江下游和厦门海域生态亚区        │
│               ├──────────────────────┤
│               │南部生态亚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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