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构建良性循环的农村生态环境体系
运用工程技术和生物措施,以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改善农村能源消费结构,加强流域综合整治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立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系统和农村生态环境体系。
1、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1)控制和削减农药、化肥等污染。开展农药、化肥污染重点控制区的划定整治工作,制定化肥、农药合理使用的标准体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大幅度降低化肥、农药对土壤的污染;大力开发污染物治理和综合利用技术。到2005年,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覆盖率达80%以上,农药残留得到基本控制。
(2)综合整治养殖业污染。开展规模化禽畜养殖场禁建区的划定工作,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加快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能源环境工程建设,使畜禽粪便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病死畜禽处理无害化,促进有机肥料产业化发展。根据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在主要水体、海域划定禁养区,并且严格控制围网养殖规模与密度。力争到2005年,基本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划定工作。禁建区划定后新建的畜禽养殖场必须限期予以拆除,禁建区划定前已建的畜禽养殖场力争于2005年底前治理达标,未按期达标的一律搬迁或关闭,力争2007年底前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成治理达标任务。
2、调整优化农村能源结构
(1)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加大液化气推广力度,规范中小水电发展,普及高效省柴节煤炉灶,开展秸杆集中供气试点,通过以电、气、煤代柴,保护森林资源。到2005年,沿海农村及主要乡镇普及使用液化气和电等清洁能源,全省80%以上农户完成省柴节煤灶改造。
(2)加快沼气工程建设力度。抓好农村沼气示范县建设,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和大中型养殖场能源环境工程项目,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生态农业;在相对集中的居民楼、中小学、公厕及其它公共场所,建设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到2005年,全省沼气池总量达26万户。
3、强化流域综合整治
(1)推进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实施闽江、九龙江、晋江、汀江、敖江、木兰溪和交溪等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以工业企业、乡镇垃圾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业为污染综合整治重点,确保排放污染物稳定控制在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削减方案,并实行限产减污等强制性措施;在全流域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动态管理,严格排污口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布流域监测监控结果。到2005年,完成“五江二溪”流域沿岸乡镇垃圾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并按规划要求推进实施。九龙江流域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治理任务,“五江二溪”流域所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基本完成。省级重点污染企业基本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实现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五江二溪”流域沿岸乡镇垃圾污染治理任务。
(2)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制定流域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和生态良好区的保护。加大流域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逐步在干流、支流两侧建立100米左右的防护林带;加强流域范围内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推进新建自然保护区工作;对各流域上游源头区、中下游洪水调蓄区及两岸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作用的区域实施抢救性保护;禁止在流域沿岸山体一侧开山采石,对采矿、采石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区和裸露山体要限期实施植被恢复工程。到2005年,完成重点流域内裸露山体植被恢复工程。
(3)提升流域环境综合管理水平。强化对全流域生态功能区划和流域各项规划的综合管理,主要江河流域由省统一制订并组织实施流域综合整治方案,中小流域由地方政府组织落实整治任务。全面贯彻实施闽江、九龙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继续实施交接断面水质目标责任制,确保各交界段面水质达到规定水质标准,并将环保目标列入市、县长年度考核内容。
4、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
(1)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建设。依据水土保持有关规定,以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监督为中心,明确业主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恢复性治理措施。强化对工矿、交通、能源、水利等对水土保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的执法监督。2005年前,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80%以上。
(2)加快重点流失区的综合治理步伐。落实千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重点治理汀江、九龙江、晋江、赛江“四大片”和沿海风沙侵蚀地带“四小片”的水土流失。优先开展长汀、宁化等17个县的严重水土流失区和安溪、永春、诏安、长汀等崩岗侵蚀劣地的综合治理。加强国家和省确定的水土保持示范项目的建设。2010年前完成全国及省级示范城市20个,示范区10个,示范小流域120条,水保生态科教园10个,以及水库库区重要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项目15个的建设任务,推动全省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
(3)抓好重点预防区的保护工作。坚持治理和保护并举,在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强化水土流失治理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大自然生态修复能力,加强对主要江河流域上游水土流失潜在程度较高地区的封禁治理和预防保护,推进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建设,科学调整林种比例,优化土地利用,提高土地综合生产力。
(五)构建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围绕“防灾减灾十大防御体系”的建设部署,以城乡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洪涝干旱灾害防御、林业生态防护、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服务、海洋灾害防治、农林水产疫病防治和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为重点,构建我省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1、城乡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工程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建设框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应急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以及卫生执法监督体系。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要类型,组建省、市级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各设区的市在现有“120”急救中心的基础上改扩建紧急救援中心,新建或改扩建一所传染病医院(病区),每个县在一个综合性医院内建立传染病区;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十五”期间要基本完成省、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建设,设备装备基本达到经济中等地区的装备标准,并逐步达到经济发达地区的装备标准;强化卫生监督执法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保证卫生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2、洪涝干旱灾害防御工程
继续完善江河堤防工程。至2005年,福州、泉州、漳州市区防洪标准分别达到100年至200年一遇,其它中心城市达到30-50年一遇,重要县(市)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加快病险水利工程除险加固,至2007年,全面完成1006座三类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基本实现在设计标准内大型水库不出险、中型水库少出险、小型水库不垮坝的目标;继续加强重点海堤、水闸加固,全省重要海堤防潮能力基本达到国家新颁布的防洪标准;在主要江河中上游兴建一批具有防洪、灌溉、发电等综合效益的蓄水工程,加强已建蓄水工程更新改造,进一步提高水库蓄洪、调洪能力。完成重要河段的河道疏浚与整治工作,清除行洪障碍;做好全省排涝总体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逐步开展排涝工程建设,使排涝能力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进一步完善洪水预警网络体系,建立能提供防灾抗灾、救灾辅助决策和实施调度的“福建防汛指挥系统”;加强抗旱设施建设。通过开发新水源点、改造灌区配套、治理旱片、推行节水灌溉、发展节水农业,逐步解决沿海岛屿、突出部和山区干旱问题。
3、林业生态防护工程
有效管护生态公益林。深化林业分类经营体制改革,努力完善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建立有效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和监督机制、生态公益林监测体系和评价体系,切实管护好划定的286.3万公顷生态公益林,有效保护闽江、九龙江、晋江、汀江、敖江、木兰溪、交溪等流域,以及大中型水库、湖泊等重要水源地;在主要江河流域继续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到2010年计划改造低效林3.13万公顷,封山育林5.81万公顷,造林更新2.11万公顷。继续推进沿海防护林建设,抓好沙荒风口造林、沿海基干林带加宽与断带补齐、老林带及其他低效林更新改造以及红树林、农田林网建设,巩固和完善3324公里海岸绿色生态屏障,提高防灾减灾功能。到2010年,全省沿海防护林建设县有林地面积达到151.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58.6%,绿化程度达95%以上,大陆海岸线基干林带长度达2885公里,农田林网化率达85%,道路两侧基本绿化,村庄绿化率达25%。强化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到2010年,有林地发生火灾率控制在0.8‰以内。
4、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服务工程
按照“一流技术、一流装备、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十五”期间以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为重点,推进三期工程建设,完善优化中尺度天气综合监测网,升级改进中尺度天气信息通信网,完善扩充中尺度天气信息加工处理和应用系统,建立省、市、县三级综合气象服务系统,健全全省气象技术保障体系,增强城乡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十一五”期间,以福建沿海及台湾海峡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建立大气海洋环境综合探测与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气象综合服务系统,进一步增强陆地、海上灾害性天气和生态气候监测、预警能力,继续提高天气预报精细化水平。开展雷电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建设雷电灾害防治工程,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加大人工影响天气系统的研究和实施,做好空中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生态气候资源规划,提高气候资源利用率。
5、海洋灾害防治工程
按照“民办公助”的原则,“十五”期间新建晋江深沪、连江黄歧等5个中心渔港和诏安赤石湾等6个一级渔港以及新扩建一批二级渔港,逐步建立以国家中心渔港、国家一级渔港为重点,以海岛型渔港、二级和三级渔港为基础的沿海渔港减灾防灾体系,提高渔船就近避风比例,将渔港逐步建设成为融渔船避风、渔货集散、渔业生产、加工贸易、运输补给、滨海旅游和休闲渔业为一体的海洋捕捞产业化基地;建设和完善近岸海域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对各类海洋灾害进行监测、监控、预警和预报,减少海洋灾害损失。
6、农林水产疫病防治工程
加强农产品疫病防治工作。建立重大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和控制体系,加强重大疫情的控制扑灭工作。加快无规定动物疫病项目建设,逐步扩大项目覆盖区域,实现从局部净化到整体净化过渡。建立健全省级农畜产品质量检测和动植物疫病监测诊断中心、9个设区的市动植物疫病监测诊断中心,建设福州、厦门、龙岩、南平等区域性畜产品检测中心和10个国家级动植物疫情测报站,基本建成动植物疫病监测诊断、预防控制系统;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快林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测、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系统建设,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森林病虫害防治水平。到2010年,建成森林有害生物预警监测和检疫检验中心10个,大型林业生物制剂、生物人工繁育基地和隔离试种苗圃各1个。加强水产疫病防治。进一步建设完善省级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渔业病害防治中心,建立健全省、市、县海水、淡水养殖病害防治体系,加强防疫人员的培训,使我省水产病害、疫情的监测、预报和防治服务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7、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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