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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
(闽委发[2004]15号)


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现将《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04年11月30日

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

  一、总纲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构想,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处理好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关系
  建设生态省的核心是发展,必须进一步树立发展为先、发展为大、发展为重的观念,坚持在保护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加强保护,既要保持经济的较快增长,又要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科技水平、改善人民生活、优化生态环境、推进社会进步。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处理经济增长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增强投资环境优势,努力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相协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和谐,经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促进我省经济在统筹协调中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
  2、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处理好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的关系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公众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行为对生态省建设的调节作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的机制体制创新,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争取国内外的支持与合作,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形成一套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调控、监督和运行新机制。
  3、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处理好近期、中期和长期的关系
  全面规划、分阶段推进,合理确定生态省建设的各阶段目标,使之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衔接;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生态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使生态省建设在近期内取得明显成效。
  4、坚持因地制宜、整体推进,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
  在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指导下,立足各地、各部门实际,落实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凸显地方特色,把发挥生态优势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形成整体推进、分层实施的工作机制。动员各地、各部门和全省力量参与生态省建设,做到目标明确,务求实效,积极推进。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立足于现有生态环境和经济条件,着力构建协调发展的生态效益型经济体系、永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自然和谐的城镇人居环境体系、良性循环的农村生态环境体系、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先进高效的科教支持和管理决策体系,经过20年的努力奋斗,使福建成为生态效益型经济发达、城乡人居环境优美舒适、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生态环境全面优化、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省份。
  2、分阶段目标
  (1)第一阶段(2005年之前)
  全面启动生态省建设,着力培育生态效益型产业,突出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扎实推进生态工程建设,有效遏制环境污染加剧趋势。“餐桌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主要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基本消除主要江河流域和交通干线两侧“青山挂白”。加强对城市医院医疗废弃物、电子废弃产品污染的整治和农村环境卫生的治理,实现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抓好生态示范区和示范工程建设,以点带面扎实推进生态省建设。
  ——生态效益型产业成为经济新增长点。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淘汰一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环保产业占第二产业比重达到4%;全省电力行业、列入国家520强企业以及化工、冶金、轻工、机械、建材等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基本实行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园区试点起步;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取得进展,绿色产业较快发展,在主产区设立初级农产品卫生质量检测机械,县城及各市城区主要集贸市场、生鲜超市配备蔬菜农药残留和水产品甲醛检测设备,“餐桌污染”治理五年计划目标基本完成;生态旅游成为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色。
  ——生态建设稳步推进。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96%,阔叶林面积占林分面积比重提高到30%,自然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面积占全省陆域面积达到10%以上;着力解决矿业开发产生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基本完成“青山挂白”治理任务;水土流失占国土面积从2000年的10.7%下降到8.4%以内。
  ——局部地区环境污染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内。SO2和COD排放强度分别控制在6千克/万元和7千克/万元以内;主要城市机动车尾气得到有效治理,85%的城市空气质量按功能分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90%的主要水系水质和45%以上的近岸海域水质分别达到功能分区的环境质量标准;环保投入占当年GDP的比例提高到1.8%以上。
  ——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城市轮廓显现,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5%,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城市建成区内有40%的社区达到绿色社区标准,设市城市至少建设一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一座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45%以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明显提高,福州、厦门、泉州市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医疗废弃物得到集中处置;农村养殖业等面源污染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或资源化处理率有较大幅度提高,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观;城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各县(市)防洪能力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林业防病虫害、防火能力增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报准确率进一步提高,具备较强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能力。各种自然资源的利用水平和利用率得到明显提高。基本完成省、市、县疫病预防与控制机构、乡(镇)预防保健所(组)业务用房建设和常规设备装备,完成市、县传染病院(区)建设,配备专业卫生人才,城乡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能力有较大幅度提高。
  ——生态文化建设初显成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在各级政府决策中得到贯彻,在社会中树立起爱护生态环境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人的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初步树立循环经济理念,生态建设的市场运作体制改革取得进展,垃圾、污水处理产业化取得突破。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人才的培养得到加强,初步形成人人关心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
  (2)第二阶段(2006-2010年)
  生态省建设全面推进,建成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并逐步产生综合效益,生态效益型经济形成规模,产业结构比较合理,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高,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经济发展进入较高层次的发展阶段。
  ——生态效益型经济形成规模。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生态工业园区、生态旅游基地建设取得较大成效,环保产业快速发展,环保产业产值占第二产业产值比重达5%,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逐步实现清洁生产,30%规模以上重点骨干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资源生产率大幅度提高,生态效益型经济占全省经济的比重明显加大。为初步建立以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为基本特征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奠定基础。在全省中心城镇以上农贸市场推广农畜水产品质量监测系统。
  ——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先进水平。SO2和COD排放强度分别控制在6千克/万元和6.5千克/万元以内;“白色污染”得到治理,基本消除机动车尾气污染;90%的城市空气质量按功能分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95%的主要水系水质达到功能分区水质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或优于Ⅲ类标准;60%的近岸海域水质达到功能区水质标准。
  ——人居环境初步达到优美舒适的要求。生态城市、生态(绿色)社区和生态村镇建设标志明显,各市、县所在地都建有垃圾处理场(厂)和污水处理厂,县级以上城市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县级以上医院医疗废弃物污染得到彻底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建成一批“园林式乡镇”和“园林式村庄”,基本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重点城市森林带建设初具雏形。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力争达95%,城市污水处理率达60%。
  ——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林种结构明显改善,森林生态功能有所增强。自然保护区数量增加、质量提高,森林、海洋、土地、水、矿产资源等得到有效开发和合理保护,重点水土流失区基本得到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下降到6.4%,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生态文化建设成效明显。生态文化内涵更加丰富,科学发展观成为各级政府决策的指导思想,全社会生态文化意识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市场化体制基本建立,广大人民群众的素质进一步提高,循环经济理念基本形成,成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拥护者和实践者。
  (3)第三阶段(2011-2020年)
  生态省建设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六大支撑体系建设趋于完善,全省经济结构明显优化,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达到目前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进入生态良性循环阶段,朝着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迈进。
  ——基本建成生态效益型经济体系。全省经济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生态效益型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环保产业产值占第二产业产值的比重达6%,全省工业企业普遍实现清洁生产,规模以上企业全部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基本实现农业生产生态化,工业生产清洁化,第三产业优质化,绿色产业强省明显展现。
  ——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茅。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SO2和COD排放强度分别控制在6千克/万元和5.5千克/万元以内,各类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环境功能区质量标准,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下降至4.7%以内。
  ——基本建成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建成一批生态城市、生态(绿色)社区及生态村镇,城镇供水、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与绿色系统比较完善,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主要城市的森林带基本形成,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力争达98%,污水处理率达90%;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实现无害化或资源化,农村住区环境清洁、优美,空气清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生态文化发展繁荣。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决策机制较为完善,生态文化广泛普及,全民形成较强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生态环境建设的市场化体制比较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成为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
  (四)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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