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依法进行计划生育检查;监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使用;对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对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进行查处。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1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2002389
二、主要执法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3、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4、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5、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深圳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4〕140号)的规定,深圳市审计局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审计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对深圳市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进行检查;依法对被审计单位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财务会计核算系统进行检查;依法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依法暂时封存被审计单位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有关的帐册资料;依法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的行为及违反
审计法的行为进行查处;在深圳经济特区对违反《
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6号天平大厦2—3、6—11楼
咨询电话:83055800
投诉电话:83055869
二、主要执法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3、
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
4、
深圳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
5、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4〕141号)及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深编〔2001〕001号),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及受其委托执法的深圳市环境监理所、深圳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深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深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在各自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主体及受其委托执法的组织、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深圳市环境的监督管理和保护。依法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规定、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定、服务行业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违反水污染防治规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定、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核与辐射污染防治规定、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定和未经批准焚烧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施);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依法对拒缴、拖缴、欠缴排污费的违法行政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对有关违法物品、设施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楼
咨询电话:82105739
投诉电话:83594452
二、深圳市环境监理所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委托期限自2002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止),对本市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建设和其他活动中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征收排污费;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桂花路1号3楼
咨询电话:83594111
投诉电话:83594452
三、深圳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委托期限自2002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止),对东深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有关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东深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其他污染源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的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
办公地址:深圳市布吉镇南岭村黄金坑大道水源办大楼
咨询电话:84155363
投诉电话:84155372
四、深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委托期限自2002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止),对深圳市的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对有关违法物品和设施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楼C2076
咨询电话:82002441
投诉电话:82002441
五、深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委托期限自2002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止),对深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检测,对制造、维修出厂及销售环节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单位的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联合广场A座2205室
咨询电话:83972110,83732698
投诉电话:83732698
六、主要执法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2、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13、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