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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咨询和投诉电话:83788067,83788939
  二、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
  执法职责和权限: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授权,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具体职责是: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安全的违法行为,责令停工,限期改正,对应进一步予以处罚的案件移送市建设局处罚。
  受深圳市建设局委托(委托期限自2004年11月1日起至2006年10月31日止),对在深圳市建设局报建的建设工程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对施工许可证颁发前是否存在违规提前施工行为进行检查,并对违规提前施工行为进行取证,移送市建设局处罚;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投诉;负责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违法案件移送市建设局处罚;参与三级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监督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监督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保障体系。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2030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83134000
  三、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建设局的委托(委托期限从2004年11月1日起至2006年10月31日止),对在市建设局报建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具体职责是:制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指定质量监督人员,并告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核查工程项目法定建设程序、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检查有关质量文件和技术资料是否符合规定、有关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是否健全,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各方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或活动;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以及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监督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以及工程的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使用和质量;监督检查新型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在工程中的强制使用;调查处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对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并移送市建设局进行行政处罚。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83293136
  四、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建设局的委托(委托期限从2004年11月1日起至2006年10月31日止),对我市工程造价及计价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具体职责是:对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执业人员的工程造价计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勾结,故意虚报工程造价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移送建设局处罚;对造价咨询单位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造价编制和咨询活动、故意少算、高估冒算工程造价、串通虚报工程造价、涂改、出租、转让资质证书、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编制工程造价等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移送建设局处罚;对招标投标中标工程造价进行后续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建设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问题的投诉。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83788266
  五、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5、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7、深圳经济特区燃气管理条例
  8、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9、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
  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1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1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6、深圳经济特区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
  17、深圳市制止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规定

深圳市规划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规划、规划土地监察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4〕61号)及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圳市规划局派出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深编办〔2004〕21号),深圳市规划局及其宝安、龙岗、滨海分局在各自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规划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规划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勘察设计、地名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类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规划进行监督管理;对全市勘察、设计、规划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对建筑物、市政设施及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和注销进行监督管理。依照与各区政府关于规划土地监察职能的分工对各类违反城市规划、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违反勘察设计、地名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与违法建设行为有直接关系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8009号规划大厦
  咨询电话:83949160
  投诉电话:83949110
  二、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在宝安区内,依法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类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规划监督管理;协助市局对勘察、设计、规划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建筑物、市政设施及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和注销进行监督管理。依照与各区政府关于规划土地监察职能的分工对各类违反城市规划、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违反勘察设计、地名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与违法建设行为有直接关系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11008号
  咨询电话:26978413
  投诉电话:26978493
  三、深圳市规划局龙岗分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在龙岗区(除葵涌、大鹏、南澳三街道办外),依法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类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规划监督管理;协助市局对勘察、设计、规划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建筑物、市政设施及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和注销进行监督管理。依照与各区政府关于规划土地监察职能的分工对各类违反城市规划、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违反勘察设计、地名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与违法建设行为有直接关系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
  咨询电话:84622114
  投诉电话:84622114
  四、深圳市规划局滨海分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在盐田区和龙岗区的葵涌、大鹏、南澳三街道办内,依法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类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规划监督管理;协助市局对勘察、设计、规划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建筑物、市政设施及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和注销进行监督管理。依照与各区政府关于规划土地监察职能的分工对各类违反城市规划、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违反勘察设计、地名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与违法建设行为有直接关系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
  咨询电话:25356043
  投诉电话:25251769
  五、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4、地名管理条例
  5、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6、广东省地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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