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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后推行居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后
推行居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2004年12月1日 深府办[2004]214号)


  《关于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后推行居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后推行居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意见


  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工作全面完成后,原村委会改设为社区居委会(以下简称居委会),这是两区基层管理体制的重大转变。为切实加强两区基层民主法制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力促进两区城市管理体制的构建、政府工作的落实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加强居委会居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现就两区城市化后推行居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指导思想
  推行居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以居民群众关心和与居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为重点,全面实行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结合“村转居”居委会的实际,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两区社会稳定,促进两区社会全面进步和经济全面发展。
  二、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
  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和居民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原则上都应实行公开。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1.上级有关涉及居民的各项政策、法规和规定。
  2.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3.计划生育指标的安排和计划生育费的征、管、用情况。如年度人口计划,计划生育指标、条件、名单,计划外怀孕、生育、超生子女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以及相关的办理手续等。
  4.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包括优抚、救灾救济政策和落实情况,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款物的发放对象、条件、数额等,以及相应的办理手续。
  5.居委会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包括本居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居民公约,居委会干部的岗位责任制,居委会完成年度目标、完成目标的重要措施及完成情况。
  6.房地产基建、土地征用、宅基地分配、承包租赁经营项目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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