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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5年地方财政预算的通知

  (八)继续支持企业改革,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支持解决经济运行中的一些突出问题。逐步增加地质勘探投入,促进资源有序开发。增加企业技改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的投入,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支持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帮助解决遗留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支持招商引资和外贸出口。支持搞好粮食储备,搞活粮食流通,确保粮食安全。
  (九)积极支持金融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偿债机制,进一步促进多元投融资体系的形成。
  (十)在保证重点的同时,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出国考察费等一般性支出,坚决制止兴建楼堂馆所,严禁搞各种形式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四、预算管理和编制改革的重点
  2005年的预算管理、编制和改革,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一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完善省对州(地、市)财政管理体制意见的通知》精神。做好有关衔接工作,合理确定对县乡的财政管理体制,确保体制改革到位和平稳运行。二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综合预算的编制管理。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建立和完善项目库,推进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对重点项目要建立并实行支出绩效评价制度。三是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通过编制综合预算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并逐步向有条件的县延伸。四是加快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继续扩大省级单位试点。五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理顺管理体制,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建立健全采购监督机制,促进规范化管理。
  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本级预决算的监督。在编制省本级预算时,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将中央对我省的税收返还按照上年执行数加增长率的预计数编列,体制性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和已经确定的一些跨年度专项转移支付按上年执行数编列。州(地、市)、县政府在编制预算时,也要按上述原则将省对下的各项补助如实编列。
  五、确保预算顺利执行的要求
  从2004年的预算执行情况看,我省收支预算执行良好。但是,农业特产税和农牧业税减征免征等减收因素给收入增长带来一定的困难;国家投资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的调整也给财政支出增长造成很大压力。对此,必须高度重视收入和支出工作,确保全年预算目标的实现。
  (一)抓好收入工作,确保完成收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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