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收入的增幅高于GDP的增幅,努力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全省一般预算收入按13%增长幅度安排,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
(二)继续完善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进一步做好我省减免农牧业税试点工作,逐步降低农牧业税税率,切实减轻农牧民负担。
(三)按照我省出口退税改革方案安排好出口退税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支付,促进外贸事业发展。
(四)认真研究国家税制改革政策,为增值税转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等改革做好准备工作。
(五)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有关优惠政策,维护政策的严肃性。认真落实调整后的资源税政策,开辟新的收人增长点。同时做好房地产税收政策及开征物业税的调研工作。
三、2005年财政支出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中央积极财政政策调整为稳健的财政政策以后,我省在财政安排上仍然要适度体现积极,稳定现有赤字规模,适当增加建设资金投入。
(二)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在确保工资、社保的基础上,筹集安排必要的资金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
(三)安排好出台的清理归并干部职工津贴补贴和增加福利等政策所需资金,高度重视增加群众收入,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加快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认真清理对干部职工的政策性欠账,逐步提高社会弱势群体的保障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四)继续加大社会保障和再就业的投入力度,切实组织安排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支持企业逐步解决办社会问题,努力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五)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优化各类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结构。进一步整合各类支农资金,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农牧业产业化、基础设施、结构调整、生态工程、扶贫开发等项目;加大对农牧民培训的投入力度;落实好减免农牧业税政策、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转移支付资金和粮食直补资金,支持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减轻农牧民负担,增加农牧民收入。
(六)加大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的支持力度,保证财政对教育、科学的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以“两基”攻坚为核心,支持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牧区中小学远程教育试点工程,完善中小学贫困生义务教育阶段扶助政策。落实好科学、文化等事业发展资金。支持实施好计划生育“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和落实“奖励扶助”政策。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步伐。
(七)继续支持生态保护与建设。支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退牧还草、山区绿化等工程,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