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印发《关于全面开展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委,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建立健全反腐败惩防体系的具体实践,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途径,是预防和遏制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形式。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
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重要措施。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要将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陕西省委
2005年1月15日
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反腐败防范纠错机制,现就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一)警示训诫防线是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可能出现和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以及具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运用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等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错误,以形成反腐倡廉的廉政预警机制、动态监督机制和保护挽救机制。
(二)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旨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防微杜渐,及时提醒一部分人不犯错误,有效控制一部分人少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着力督导犯了错误的人切实改正错误,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干部,保护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孤立和打击极少数腐败分子,扩大反腐败工作的群众基础,增强反腐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