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外经贸系统
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外经贸技[2004]1080号 2004年11月23日)
各市外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外经贸系统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外经贸系统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打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行为,配合有关部门遏制假冒、伪劣、盗版产品的国际流通,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在省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省外经贸系统从今年9月至明年9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全省外经贸系统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外经贸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6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100号)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配合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全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做好我省涉外国际经济技术展览会展前、展中、展后的监管,强化展览会的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增强全省外经贸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经济运行安全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组织实施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各市外经贸局积极会同工商、新闻出口版、知识产权、文化、质监、信息产业、海关等有关部门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广泛宣传《外贸法》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将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纳入“四五”普法内容,大力提高全省外经贸干部职工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严格落实《外贸法》中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共同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认真处理好知识产权纠纷,维护良好的对外贸易经营秩序。并配合各专项牵头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