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
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意见
(2004年10月29日中共北京市委九届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现结合北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首都工作的重大责任和崇高使命,切实增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根据党所处的历史方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求全党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提高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北京作为首都,作为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承担着为中央党、政、军首脑机关正常开展工作服务,为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服务,为国家教育、科技和文化的发展服务,为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服务的重要职责,也是世界观察、了解中国的窗口。北京市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工作成效如何,不仅关系到首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而且影响到党和国家的形象与工作大局。首都的重要地位和重大责任对全市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当前,首都的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艰巨繁重,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时间紧迫,努力在各个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要求很高。新的形势与任务对全市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特别是筹办好2008年奥运会,不仅是北京的大事、全国的大事,而且是世界瞩目的焦点。出色地完成这项任务,是对全市各级党组织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多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团结和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励精图治,开拓进取,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实践证明,全市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同我们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总体上是适应的。但也必须看到,中央提出的党在执政能力建设方面的问题,在北京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比较突出的有:一些党员干部首都意识、执政意识和执政的忧患意识不强,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执政的问题认识不深;一些党组织在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还不适应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执政和首都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一些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及履行职能的方式不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存在与新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和人民群众利益脱节的问题,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群众工作薄弱;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和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管理能力、决策水平和决策效率、组织执行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尚待提高;有些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不牢,作风不扎实,甚至存在着腐败现象。这些问题影响着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影响着全市各项事业的繁荣发展,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极为紧迫而重要。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紧紧围绕首都工作的重要使命,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为做好首都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