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客运现场管理,重点内容包括:(1)严格按照船舶载客(载车)定额售票和检票;(2)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同时严防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各种破坏活动;(3)密切配合交巡警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加强码头周边交通疏导工作;(4)加强“三品”查堵,加强对旅客行李安全检查,坚决把烟花爆竹等“三品”堵在码头之外;(5)在做好运输船舶设备保养和运力常规配置、应急配制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的相应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6)做好船舶及设施等公共场所卫生清洁工作,保持警惕,防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四、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节日氛围
春运期间,上海市春运工作办公室将委托上海市质协用户评价中心在吴淞、宝杨码头候船厅展开乘客满意度调查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参与此项工作,为乘客提供更满意的服务。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以方便旅客出行为目标,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做到购票方便,航班正点,出行快捷,安全舒适,真正使旅客满意。要营造成节日氛围,对客运场站、客运船舶的卫生情况进行集中整治,保证站容站貌、船容船貌干净整洁;拓展服务项目,推出特色服务;倡导文明待客、规范服务,努力营造宾至如归的氛围。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发挥电视、广播、报纸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及时发布水路春运动态,特别是受气候等因素影响而发生的船期变化,让旅客及时掌握水路春运信息。
五、做好统计工作,及时报送信息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加强信息工作准确及时报送情况。
(一)1月16日起到3月6日止,每天上午9时前报送《2005年春运旅客运输日统计表》,3月6日报送整个春运期间的数据。具体统计工作由市航务处运港科负责。
(二)发生诸如旅客积压、安全事故等影响较大或涉及影响春运全局工作的各类事件时,在2小时内及时报告局水路春运办公室。
(三)及时通报春运进展和领导视察等情况,反映春运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春运期间每周一前将信息以电子邮件和传真两种形式分别报送下列地址:hainingwu@21cn.com,传真:63292275。各相关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在春运开始前将其联系方式告知市港口局春运办。
(四)要确保春运50天日常数据统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春运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春运工作总结,并于春运结束后4天内报水路春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