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补下达
我市2004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4]1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如下7项2004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予以增补下达:
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边防总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边防总队为副师级建制,2001年增加编制后,大部分警官的住房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为解决该部警官的后顾之忧,根据国家和军队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政策,经研究,同意其在老107国道以西、滨河路以东10亩土地上建设0.96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给本单位警官。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郑州警备区
根据军队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为解决郑州警备区军官和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经研究,下达河南省郑州军警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5万平方米。由郑州警备区委托的开发单位河南宏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二七区长江路南、代庄街西位置开发建设,定向销售给郑州警备区干部职工。
三、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厅为解决省会高校教师队伍的住房问题,在长江路以北,兑周路以东征地220亩分三期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高校住宅南区”,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由河南省郑州市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具体承建。2002年和2003年市政府对该项目共下达了14万平方米建设计划。为稳定教师队伍,保证项目建设的完整性,经研究,决定下达“高校住宅南区”三期工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9万平方米,仍由河南省郑州市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
四、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整体搬迁至郑州综合投资区后,远离市区,给检察干警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且大多数干警未享受房改政策,住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现决定下达2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由其在金杯路以东、新柳路以北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委托河南安泰置业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五、郑州市电业局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于今年5月,下达郑州市电业局“祥和花园”项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9.6万平方米,该项目位于南阳路以东、北环路以南,现予以转发下达。由郑州市电业局下属开发单位郑州市祥和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