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建设,保证医疗废物集中有效处理。
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2005年底前建成新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并投入使用,确保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
4.提高城市集中供热率和城市气化率,进一步扩大城市集中供热面积,增加天然气用户。不断提高供热、供气质量,增强供热、供气能力,扩大管网覆盖范围,满足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后相关单位及市民的用热、用气需求。确保城市气化率达到90%以上。
(五)城市河湖整治工程
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设,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符合国家要求;继续做好城区河道(东风渠、熊儿河、贾鲁支河、贾鲁河城区河段)综合整治工作,实现河道截污纳管(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河堤护砌、两岸绿化,制订引入清水来源方案并予以实施,确保2005年底前市内无劣Ⅴ类水体。
(六)噪声控制工程
巩固市区内机动车禁鸣成果,降低城区交通噪声;固定声源达到噪声排放标准;夜间施工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减少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加强餐饮、娱乐、装修等社会噪声的管理,控制区域噪声超标现象;进一步扩大噪声达标区建设范围,确保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七)城市生态建设工程
1.加快城市防护林和农田林网建设,2005年底以前完成通道绿化、郑州风沙源生态治理、东部防风防沙等工程。
2.进一步提高现有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加快新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进度。
3.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建成一批环境优美小城镇和生态农业示范基地。
4.继续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出台优惠政策,激发农户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提高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率。
(八)城市绿化美化工程
1.调整城市规划,优化城市布局。对影响城市环境的污染严重企业实施搬迁;加快背街小巷、城中村改造进度。
2.实行高标准清洁、绿化,建成铁路沿线、景观河道的绿色通道和一批绿地公园、街头游园,进一步扩大城市绿化面积,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九)绿色人居环境创建工程
在城市建设中突出和体现“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环境保护理念,广泛开展“建我绿色家园”系列活动,包括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照能源洁净、居住安静、环境优美、行为环保的标准建设,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消费习惯和环境价值观念,树立环境保护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的社会道德风尚。
(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程
在整个创建过程中,要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从我做起,改变不良习惯,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创模氛围。
1.通过省、市新闻媒体,把创模作为省会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分阶段、有计划的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创模工作的认识,强化市民创模意识。
2.在省、市新闻媒体开办创模专题栏目,广泛宣传环保政策法规、环保知识,全方位宣传创模工作,激发全民参与的积极性。
3.开展以创模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创作,组织群众性的创模文艺宣传活动。
4.在城市出入口、主干道、广场设立创模公益广告牌,公交车身、工地围栏等处涂刷创模宣传标语及创模宣传画。
5.在高校、中小学校推广环境教育课程,确保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0%。
四、责任分工
创模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为确保其顺利开展,按照工程保指标、单位保工程的原则,将总体任务实施分解,形成省市联动、军地合力、全民参与的创建格局。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单位工作职责及创模目标责任分工,做好环境建设、环境管理等各项工作,具体实施创模十大工程。(详见附件2)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创模工作运行机制
成立郑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领导创模工作。创模办公室具体负责创模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办,解决创模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
(二)严格奖惩,实施创模责任目标考核与竞争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