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5年度
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和调研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的政务信息和调研工作,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不断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结合各县(市)、区和各单位工作实际,现将政府系统2005年度政务信息和调研工作目标任务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全年上报信息分别被市政府办公厅以上信息刊物采用260条,其中被调研刊物采用不少于5条;各区全年上报信息分别被市政府办公厅以上信息刊物采用130条,其中被调研刊物采用不少于3条。
二、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建委、市政局、劳动保障局、农业局、商务局、民政局、教育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交通局、工商局等14个部门,全年上报信息分别被市政府办公厅以上信息刊物采用60条,其中被调研刊物采用不少于1条。
三、市科技局、规划局、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房管局、物价局、审计局、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信访局、质监局、中小企业局及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东新区等17个部门和单位,全年上报信息分别被市政府办公厅以上信息刊物采用40条,其中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东新区被调研刊物采用不少于1条。
四、市人口计生委、司法局、执法局、文化局、林业局、烟草局、旅游局、公安局、供销社、国土资源局、安全监管局、煤炭管理局、新闻出版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及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市政府驻海口办事处等20个部门和单位,全年上报信息分别被市政府办公厅以上信息刊物采用25条。
五、市民委、体育局、广电局、气象局、外事办、侨办、人防办、农开办、经联办、爱卫办、台办、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电业局、邮政局及郑州矿区管委会、郑州出口加工区管委会、郑州物产集团、省通信郑州分公司、省移动郑州分公司、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新烟集团等21个部门和单位,全年上报信息分别被市政府办公厅以上信息刊物采用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