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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关于认真组织安排好2005年新年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三、广泛发动,精心组织
  今年的新年、春节文化活动,要本着欢乐喜庆、注意节俭、广泛发动、社会文化社会办的原则,充分调动、引导各级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节日文化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节日期间的文化活动在内容和形式上要积极创新,注意传统与现代相结合。要立足本地实际,发挥社区作用和自身优势,积极组织群众举办文艺演出、歌咏比赛、艺术展览、灯会、焰火晚会、民间艺术表演、体育比赛等各种活动,以形式多、品位高、特色浓的文化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和观赏。各级文化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开展文化进社区、进军营、进工厂、进学校和演出下乡、电影下乡、图书下乡、书画下乡、文艺辅导下乡等系列文化下乡活动。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馆、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和文化馆、博物馆等单位,要积极组织戏剧演出、电影放映和各种类型的展览活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节日精神文化需求。
  四、加强管理,确保文化市场繁荣有序
  文化市场是新年、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文化消费的重要场所,各级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安、工商等管理部门,要以促进健康繁荣为目的,狠抓管理,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在强化日常稽查管理的同时,节前要集中力量对全市所有的歌舞厅、书刊音像制品销售摊点、网吧等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坚决打击和杜绝制黄贩黄、色情服务、盗版、敲诈勒索、赌博斗殴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演出活动,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为节日期间的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健康良好的工作、娱乐、生活环境。
  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新年、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多、规模大、范围广、时间长、参与人员多,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各区县、高新区、齐鲁化工区要加强对安全保卫组织工作的领导,专人负责,凡超过200人的群众文化活动,主办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向公安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并制订安全保卫方案,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重大活动要及时上报,以便全市统筹协调。各级公安、文化部门对节日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要专门研究,及早动手,周密部署,清除隐患,根据实际制订多种预案,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在喜庆欢乐、文明祥和的氛围中度过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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