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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湘西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就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湘西地区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为目标,坚持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以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渠道,发挥多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大力组织湘西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加快湘西地区脱贫致富步伐,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2004—2008年,由省出资,为湘西地区贫困农民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共培训17万人左右,其中,省劳动保障厅每年负责培训2万人,省扶贫办和省农业厅每年负责培训2.5万人。力争用五年时间,使湘西地区每个贫困农户有1人通过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从而带动贫困户脱贫。今年的主要任务是制订方案,拟订政策和措施,并启动试点工作。
  四、实施办法
  (一)资金来源。
  扶贫技能培训经费从以下资金筹措:一是省财政预算安排的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二是省扶贫办管理的扶贫培训资金;三是省农业厅管理的农民工培训资金;四是青年农民就业培训项目世界银行贷款。
  (二)组织实施机构。
  扶贫技能培训按资金来源渠道分别由省劳动保障厅、省扶贫办、省农业厅组织实施。省劳动保障厅负责工作的综合协调,商有关部门制定扶贫技能培训实施计划、培训机构认定标准和培训质量评估标准,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名单和培训项目(职业工种),提供就业和岗位需求信息,汇总统计培训人数,通报有关培训情况,并具体组织实施由省财政就业补助专项资金资助的扶贫技能培训。省扶贫办和省农业厅负责各自资金范围内的扶贫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工作。
  (三)实施范围与对象。
  扶贫技能培训的主要对象是湘西地区农村贫困户中年龄在16岁至30岁、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凡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照“自愿申报、村组推荐、乡镇劳动保障站考察、县市区劳动保障和扶贫部门确认并公示、社会监督”的办法认定。
  (四)补贴标准与方式。
  省劳动保障厅组织的扶贫技能培训,根据不同的培训项目(职业、工种)按人平均1000元的标准补贴一次。省扶贫办和省农业厅组织的扶贫技能培训,按其制定的标准补贴。生活费和交通费由学员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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