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以企业家为主、具有创业精神的高新技术产品国际市场开拓队伍。同时,利用市场机制,吸纳各方力量,为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开拓服务。举办各种培训班,使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和出口企业的外贸人员掌握国际技术贸易法律法规、国际惯例、贸易规则、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知识和电子商务先进贸易手段等,培养一批懂技术、懂外贸、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八)组织高新技术引进和成果交易会。组织各市州、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参加每年在深圳举办的中国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和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周。利用湘洽会、广交会、厦交会,组织高新技术招商引资洽谈活动和产品促销活动。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出口推销小组赴国外进行市场开拓。
四、强化科技兴贸的各项措施
(一)鼓励企业用好用足国家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财政政策。要积极向商务部和财政部申报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术改造贴息、出口产品研发资金项目,争取每年有10—15家企业的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术改造项目获得贴息、有5家企业获得出口产品研发资金的支持。在省外贸出口发展基金中列支300万元作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
(二)积极争取国家进出口银行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优惠出口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以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等多种担保方式获得出口信贷,解决流动资金短缺的困难。
(三)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对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积极作用。保险公司要为企业和科研院所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供较优惠的出口担保和保险,为企业提供信用保险项下的融资便利。
(四)尽快研究建立创业投资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和出口。率先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推进创业投资机制建设。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和其它公司及个人参与对创业投资企业所投资企业的并购活动,支持创业投资企业所投资企业进行股权回购,支持创业投资企业所投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成立创业服务中心、创业投资机构,建立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在高新区进行创业投资试点示范。
(五)加快建立政策统一、公开透明、高效通畅、内外贸合一的流通管理体制和服务体制。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引导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信息服务体系和中介服务机构,发挥驻外经商处的桥梁、窗口作用,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帮助;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合作,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
(六)不断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要着力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重点支持电子信息、软件、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现代农业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产品;以软件出口基地为先导,积极进行管理创新;逐步建立中药出口基地,推动中医药产业的国际合作,规范和扩大东南亚中医药市场,推动我省中医药对非洲出口实现大的突破;强化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环节,积极培育和鼓励名牌产品出口;选出我省具有优势并且出口潜力大、技术含量高的出口产品向外经贸部和科技部推荐,力争使我省更多的产品能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使更多的企业能享受到国家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