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原则。一是把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与提高传统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结合起来,优先支持有自主知识产权及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全面提高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改造传统产业。二是把保持加工贸易政策连续性与加强对加工贸易的引导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加工贸易的本地配套能力。三是把整体推进与重点扶持结合起来,加大对科技兴贸重点城市、重点企业、出口基地的支持力度,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可持续发展。四是把全过程支持与重点环节的支持结合起来,将支持政策向产品源头延伸,特别要支持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引进和技术进步以及建立技术标准。
二、建立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
建立由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长沙海关、省国税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组成的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通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有效消除对外贸易、科技、产业相互脱节的体制障碍,形成以贸易为龙头、科技为动力、产业为主体的机制,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带动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办公室设省商务厅。
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的主要任务是:深入研究世界经济变化对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国际化和扩大出口的影响,并提出应对措施;研究并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和集成效应,制定实施科技兴贸的政策措施。
三、突出科技兴贸的主要任务
(一)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出口产品。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在我省高新技术产品优势领域和高新技术渗透较好的传统领域,特别是在电子信息、软件、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和现代农业等六个领域,选择一批有市场竞争力、附加值高、对开辟和拓展我省出口市场有重大作用的高新技术产品,通过定产品、定企业、定市场、定目标、定时间,创造有利的出口条件,力争在短期内形成较大的出口规模,努力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度的品牌产品。
(二)建设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重点抓好长沙高新区和株洲高新区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高新技术产业集中、研发力量雄厚、产品竞争力强、机制活、人才多的优势,利用国家和我省给予园区的优惠政策,引导园区内的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具体目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