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
各地要大力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在农村形成以国家重点镇以及经济发展较快的建制镇志愿消防队为中心,其他乡镇、村消防力量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提高农村防火灭火能力。目前,未设立现役公安消防队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建立地方专职消防队,配备火灾扑救必需的人员和车辆、器材等装备,以承担起区域性灭火救援任务。国家重点镇以及经济发展较快的建制镇,要率先建立起志愿消防队,在完成好执勤灭火任务的同时,从实际需要出发,可承担起消防宣传以及治安巡逻等任务,实现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其他乡镇要因地制宜依托民兵、保安、治安联防等组织建立多种形式的志愿或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装备与器材,以适应扑救农村火灾的需要。行政村、村寨要普遍建立群众义务消防队,配置手抬消防泵等灭火设施或利用灌溉机械作为灭火器材,以便及时扑救初起火灾。
四、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
各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组织新闻出版、民政、农业、司法、教育、文化、旅游、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力量,做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四五”普法规划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创建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等活动之中,将消防宣传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对广大农民群众开展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倡导科学的生产、生活习俗,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强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定期组织开展以少年儿童、老年人、妇女等群体为主要对象的消防自护教育活动,学习家庭火灾扑救以及安全疏散、逃生自救方法等,使农民群众掌握最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要在村支部、集贸墟场等场所增加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内容,并在村庄醒目位置和封山育林的山口、路边设置消防宣传栏、宣传牌和防火标志;要在各乡镇普遍建立一支农村消防宣传骨干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通过3年到5年的努力,在广大农村营造一个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共同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的良好氛围,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保护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