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充分利用和发挥因特网档案网站的作用,使因特网档案网站成为宣传档案工作,开展档案信息服务的窗口。上海市档案局馆网站,既是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组成部分,又是上海地区档案信息专业领域的门户网站。要将上海档案信息网站建设成为具有上海特点,档案特色,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网站,为社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档案信息服务。
(四)至“十五”期末,各区县档案馆,各专业、部门、企事业档案馆和有条件的专业主管部门都要建立因特网档案网站,并不断加以完善,丰富网站内容,有计划地开放数据库,向社会提供网上查询和利用服务,进一步发挥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社会的作用。要逐步增加交互式的网上办事功能,并与上海市档案局馆网站相链接,构建上海公共档案信息网。
(五)加强社区档案信息化建设并与社区信息化建设同步。在社区信息化平台上研制和推广全市统一的社区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按照上海社区信息化总体布置,至2005年,全市各街道和大部分居委会以及其他社区组织的档案部门都要普及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社区档案信息化水平。
(六)加快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逐步建立信用档案信息化管理体系。上海市档案馆要建立信用档案数据库,开辟信用档案专题目录的查询和利用,并指导和帮助相关部门和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数据库,不断扩大数据来源和规模,扩大共享范围,为全市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提供信用信息数据源。
六、加强档案信息化保障体系建设
(一)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信息化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上海档案信息化建设和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地方档案信息化标准。“十五”期间,上海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为指导电子文件归档及管理工作,制定《电子文件归档细则》、《电子公文和档案元数据管理规范》等;为配合上海档案目录中心建设,制定《基于XML文书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与数据交换格式》、《档案机读目录格式》等;为加强全文数字化的指导和管理,制定《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技术与方法管理规范》;为确保电子档案的接收进馆,制定《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进馆标准》等。同时,研究、制定与这些标准、规范相配套的管理措施,组织推广实施。上海市档案局将会同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对全市档案部门贯彻档案信息化相关标准与规范的情况进行专项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和评比。
(二)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各级档案部门在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应把档案信息安全放在突出位置,确保管理系统和数据的安全、可靠,防止档案信息的失密、泄密。要加强对计算机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管理;加强数据库管理,采取双机热备份等有效技术和措施,重要数据的备份应纳入上海市信息安全防范与应急中心统一的备份系统,确保数据安全;做好档案信息的密级划分,绝密档案一律不上网,机密级以下的档案信息可上公务网传输或运行,可对外公开的档案信息应通过因特网档案网站提供社会服务;要利用市公务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统一的数字认证服务平台,加强档案网上利用的身份认证和密钥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网络传输和利用的安全;新建或改建的档案信息系统必须经上海市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测评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各级档案部门还应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完善的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建立精干的应急响应小组;加强对系统管理员和信息安全员的培养、使用和考核等工作。
(三)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关键问题在于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大档案信息化宣传教育力度,在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部门普及档案信息化知识。全市档案人员都要接受计算机专业知识培训,并获得市有关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初级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档案人员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要加快培养档案信息化建设所需各类专门人才,引进紧缺人才,利用社会力量,构筑上海档案信息技术人才高地。各级各类档案馆都要逐步配备计算机专职人员并接受继续教育,获得市有关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中级等级考试证书。市档案局将《电子文件管理》课程列入岗位培训必修的内容,全市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把信息化及其相关知识作为每年进修内容并不得少于规定课时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