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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印发《2004年上海市档案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印发《2004年上海市档案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档[2004]1号)


各区、县档案局,各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现将《2004年上海市档案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2004年上海市档案工作要点

                            上海市档案局
                          二00四年一月二十日

2004年上海市档案工作要点


  2004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促进档案事业新的发展的重要一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把握发展形势,抓住机遇,用好机遇,继续抓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档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落实,以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开馆为契机,抓服务,促建设,谋发展,进一步发挥档案馆的公共服务功能,推动档案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为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实施建设“四个中心”的国家战略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充分发挥档案服务功能,把“三个服务”提高到新的水平
  1、进一步强化资政服务功能。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有深度、高质量地编发档案信息编研材料,为领导决策和各机关工作服务。
  2、进一步发挥档案馆的公共服务功能。要用好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充分发挥其公共服务的先发、示范效应。以现代公共服务机构为模式,建立外滩新馆全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社会不同层面的需求为对象,建立档案馆公共服务的资源库。以拓展服务内容为目标,建立高质量、高品位、高效率的档案馆公共服务体系,创建优质服务品牌。
  3、加强区县档案馆公共服务功能的开发。区县档案馆要全部开设现行文件对外开放阅览窗口。现已提供这项服务的区县档案馆要进一步深化服务工作。地处郊区的档案馆要开辟展厅、展室;位于中心城区的档案馆要从实际出发,灵活运用各种办法,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推进信用档案建设和信用档案信息的服务工作。不断拓展和创新档案信息服务业,积极编研开发档案文化产品,全力打造适应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需要的档案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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