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
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切实做好本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
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
(2004年2月13日)
各区县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档案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本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抓好建档。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是当前的一项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性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下,本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正在有序、有效、有力地展开。由此产生的大量文件材料,对于现实工作查考、今后利用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各有关单位要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及其文件归档管理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各类文件材料建档管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防治工作各类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文件、照片、音像材料、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为当前防治工作及时提供有效服务。
二、明确职责,同步管理。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文件归档管理是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工作。各有关单位应在全力做好防治工作的同时,将其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管理纳入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度建设和议事日程,实行同步管理。明确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落实责任,及时做好文件材料的预立卷工作,确保此项防治工作应归档文件的完整齐全。
三、确定范围,及时归档。各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和其他有关单位,应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实际,明确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人在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中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
(二)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中作出的重要决策、制定的工作方案,制发的指令性、指导性、法规性文件及召开专门会议的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