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合中心镇的建设,通过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发展相对集中、已形成特色产业优势和经济规模的乡镇或地区成为专业镇。在此基础上,建立专业镇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各方面力量参与创新平台的建设和运营,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有偿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专业镇发展和技术创新要求,加大投入。经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对列入省专业镇试点单位的科技创新中心,可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标准运行和管理。
(二)要重点改造和提升机械、家电、石油化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材、造纸、医药、汽车等九大工业产业。以推进制造业信息化为重点,抓好区域性的制造业和企业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省经贸等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技术改造的优惠政策。省大中型工业企业要研究并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工艺,不断提高传统工业技术装备水平;要建立研究开发机构或面向行业的技术开发中心,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3%。
(三)要加强先进实用技术在农业开发与推广中的运用,鼓励采用生物技术、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等高新技术,力争在优良品种选育,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农业资源及水资源有效利用,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加快“村村通”等农业信息平台和农业信息网工程建设,推进农业科技信息资源数据库共享,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农业技术推广系统。
(四)要继续推广数据流通标准化、商品销售信息化等技术,加强高新技术在文化传媒业、旅游会展业、商贸物流业、信息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中介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运用。加快建设商业信息网络,促进大中型商业企业和交易市场的计算机管理;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立面向全社会的物流配送系统;推进金融服务信息化,完善跨银行和跨金融机构之间的电子支付手段,建立与电子商务相配套的银行网关系统,提高第三产业的现代化水平。
四、建设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
(一)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中山等市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汕头、东莞、江门、肇庆等市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大力推进二次创业,进一步加强以管理体制为核心的综合配套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形成创新创业的环境优势;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的重点,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积极打造产业链,加快形成产业特色优势,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跨越式发展。佛山、河源、梅州、阳江、清远、揭阳等市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以提升地方产业结构为目标进行产业调整,培育特色主导产业,促进产业聚集,提高园区的竞争力。园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可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资金,通过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采用配套资金拨款、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园区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规模化发展。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加强管理、业务指导和协调,其他部门也要按职能分工加强管理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