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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石家庄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石政发[2004]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工会法》和《河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规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石家庄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望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于今年底或明年初建立起本级联席会议制度,并开好第一次联席会议。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加强政府与工会的联系,是充分发挥工会桥梁和纽带作用的需要,是增强与广大职工群众联系的特殊形式。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重点研究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涉及广大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问题,听取职工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二00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石家庄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工会法》和《河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规定,为加强政府与工会的联系,更好地发挥好工会源头参与和桥梁纽带作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石家庄市总工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调动职工群众围绕党和政府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二、联席会议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商议如何进一步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政府有关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交流深化企业改革、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加强企事业民主管理、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等决策和实施情况;研究解决在改革发展中调整劳动关系、劳动就业、困难职工帮扶、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调解处理社会矛盾、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等其它涉及职工、工会的相关问题。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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