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05年财政支出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深化改革的要求,调整财政政策取向。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全面落实“五个统筹”,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二)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全面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稳定粮食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措施。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解决好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继续落实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健全低保、失业和再就业联动机制。逐步解决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军转干部生活困难等问题,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四)保证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重点支出需要,确保财政对教育、科学的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加大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重点文物保护等工作。加大各级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五)支持投资、金融、国有企业等体制改革和创新,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港口、机场、公路、环境保护等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建设。增加贷款担保和预算贴息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促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
(六)切实保障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所需经费开支,行政许可收费依法取消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履行行政审批职能或核发证照所需要的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七)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出国考察培训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决制止兴建楼堂馆所,严禁搞各种形式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八)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贷款项目投资决策和法人约束机制,切实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建立“借用还”良性循环机制,努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四、做好2005年预算编制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天津市标准周期预算管理办法》(津政发〔2001〕51号)的要求,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做好2005年预算编制工作。一是完善标准收入预算制度,继续开展税源调查,充实财政收入动态数据库,建立和完善收入目标责任制,加强经济性、政策性和管理性因素分析,合理编制收入预算。二是深化部门预算和“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部门“收支脱钩”管理,完善事业单位综合财政预算制度,规范定员定额指标体系,健全项目备选制度,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三是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扩大财政统一收付范围和政府采购规模,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