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6年末,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7.5万人,参保率达到96%,基金收支平衡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中98%实行社会化管理和服务;企业年金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用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78万人,参保率达到85%,医疗保险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初步实现;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保险社会救济制度得到全面推行。失业保险制度基本健全,参保率达到98%。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基本完善,参保率均达到85%。
到2007年末,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建立起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险体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1.5万人,参保率达到97%;所有区县初步建立起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农村养老保险基本制度;凡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均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建立起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居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4.5万人,参保率达到90%;所有区县建立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社会救济、社会优抚、社会福利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9万人,参保率达到98%,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达到195万人,参保率达到90%,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5万人,参保率达到90%。社会保障体系的法律法规健全配套、待遇水平合理、管理手段先进,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高,职工群众的社会保险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弱有所济。
(四)主要任务:
1.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巩固和完善现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基础上,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健全和完善制度。围绕不同经济条件用人单位和不同经济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险需求,建立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医疗保险社会救济制度,推行企业年金制度,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围绕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新形势,研究制定混合所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办法;围绕城乡一体化建设和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研究制定被征用土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办法;围绕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积极推行生育保险制度;围绕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需求,增进社会福利,保持社会公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制度;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围绕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建立稳定的资金筹集机制。积极扩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范围,在确保已参保资源不流失的同时,把非公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进城务工人员以及新兴业态作为扩面征缴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及时足额征缴,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险资金投入。研究和探索破产企业资产变现、基金投资运营等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险基金筹措办法。形成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社会捐赠和政府投入等多种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渠道,增强社会保障基金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制度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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