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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监督的通知

  1.强化归集工作。从建设部关于今年九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通报显示,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为6367.6亿元,较去年年底增长12.6%,我省增长低于9%。今年1-9月全国新增归集额804.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69.5亿元。增长26.7%,我省有所下降。因此,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存在的问题,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归集力度,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从扩大覆盖面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归集率;依法督促有关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扭转缴存职工人数下降和归集额增长缓慢的局面。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职工的维权意识。对有些单位不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应该建而未建立住房公积金,不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只缴存个人部分,单位补贴部分不按时、不足额缴存的,将单位补贴部分以工资直接发放的,坚决核查予以纠正,努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加快个人住房贷款发放。从我省9月份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报表反映,截止9月份,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总额19.46亿元,贷款余额13.54亿元,个贷比例排全国最低。各中心一定要转变观念,从实际情况出发,研究政策,学习经验,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为解决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住房问题的作用。
  3.加大项目贷款回收力度,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从全省9月份统计报表看,其项目贷款余额1.6亿元,这只是报表上的显示,据我们调查,个别市,县(区)目前还存在严重违规项目贷款的问题,且数额巨大,而且都发生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之后;有的市、县(区)对项目贷款回收工作,抓得不力、责任不明。特别是对县(区)监督检查不严,资产清理移交拖延。各单位一定要认清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的性质和问题的严重性,要落实每项项目贷款的还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积极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催款工作力度,确保项目贷款尽快回收,对违反规定操作单位和责任人要作出严肃处理。各单位将收回和处理情况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统计工作。按照《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2003年统计年报和2004年定期报表》(建住房综函[2004]002号)有关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报表的规定,明确分管领导和落实报表专职人员。熟悉报表的内容和相互之间的关系,提高统计质量,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严格按月后10日内和年后30日内的时限要求,报送月度报表和年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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