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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本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加强食品广告的监管。对超市、大卖场和食品经销企业的食品包装、广告等进行集中检查,发现严重违法的广告,迅速依法查处。
  (十)加强进口食品的监管。针对进口酒类、水果和保健品等节令食品,组织对重点商贸、仓储场所的检查。对无入境口岸检验检疫证明、中文标签不符合《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证》及其审核样张、擅自宣传其功效的,依法严肃处理。
  (十一)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运用大众媒体,组织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采用多种形式,面向社区、市民开展食品卫生、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公众正确采购、贮存和健康饮食,增强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于产生不良影响或造成一定后果的假劣产品或违规企业和人员,要予以曝光并追踪报道。春节前,组织制作食品安全专题宣传片并发放到每个居委会和村委会。
  (十二)加强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障。认真做好“两会”和元旦、春节期间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本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元旦、“两会”前),元旦至1月中旬。其中,1月1日、14日、15日集中行动。
  第二阶段(春节前),1月下旬至2月上旬。其中,1月25日,2月4日、5日集中行动。
  第三阶段(春节期间),春节至2月下旬。其中,2月22日、23日集中行动。
  四、组织领导
  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本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区(县)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牵头或配合(职责分工见附件)。各项工作要做到各个环节紧密衔接,不断、不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方参与”。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组织协调,区县政府作为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切实承担起组织本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沟通和协作,综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管合力。要注意把握重点,针对薄弱环节,既要形成声势,更要讲求实效。
  (三)加强沟通,畅通信息。为便于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准确地把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及时协调和处理有关问题,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报告制度。各项具体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各区县,要在1月18日、2月8日和2月底前,将各自分别开展第一、二、三阶段专项整治的信息按要求及时报送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要按规定即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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