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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反超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政府副秘书长陈泓贵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三、工作目标
  开展高速公路反超速专项整治达到以下目标:
  (一)高速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齐全、规范,特别是限速标志标线完整、准确、清楚、合理。
  (二)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有所改善,特别是信息情报系统功效大大增强,重要线路或路段实现电视监控。
  (三)高速公路管控能力有明显提高,特别是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现场处置能力得到加强。
  (四)高速公路车辆超速违法行为大幅度减少,重要路段超速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过5%。
  (五)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有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过8%。
  (六)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死亡人数比同期减少,1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下降,在专项整治期间不发生1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事故。
  四、时间安排
  高速公路反超速专项整治时间为2004年12月5日至2005年2月5日,为期2个月。各阶段及其任务是:
  第一阶段,基础工作阶段。时间为12月15日以前。主要任务是:
  (一)交通部门对高速公路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排查,补充、清洗、完善标志标线。
  (二)交通部门完善IC卡收费系统,在车辆缴费收据上打印出车辆进出收费站的名称、时间、车辆牌号和到达站的提醒时间,达到全部高速公路能够“验卡测速”。
  (三)公安交警部门检查充实装备,调整规划好勤务。每个高速交警大队增配1台具有自动取证功能的证眼雷达,重点大队装备1台带有电子显示可变信息屏的执勤车辆。
  (四)公安交警部门同交通部门就共同实施“验卡测速”进行沟通协调,确定操作方案。
  (五)加强宣传,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由省公安厅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加强正确舆论导向,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阶段,路面整治阶段。时间为12月16日至2005年2月5日。主要任务是:
  (一)公安、交通部门联合在所有高速公路的主要出入口全面开展“验卡测速”。
  (二)公安交警利用车载雷达、手持雷达在各条高速公路展开拉网式测速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超速违法行为。
  (三)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建设,提高高速公路安全性能。
  第三阶段,总结建设阶段。时间为2005年2月底以前。主要任务是:
  (一)公安、交通等部门共同总结高速公路反超速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建立公安、交通反超速长效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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