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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知识产权局贵州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会展、大型节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指导会展、节会主办单位设立相应机构,制订管理办法,邀请保护知识产权相关部门驻会监管,防止参展、参会单位展示、销售侵权产品及其他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发生。
  新闻出版(版权)、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企业的监管,依法规范其经营行为,阻断非法侵权产品的印刷复制渠道;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
  (六)严厉查处重大侵权案件。
  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国内外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侵权案件,要一查到底。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通力合作,提高办案效率,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的工作衔接,依法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侵权案件。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政府责任。
  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设立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督办重大案件。工作组由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文化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商务厅、贵阳海关、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版权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招商局、省法制办、省高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省政府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副省长任工作组组长。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整规办”)和省知识产权局具体承担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各地(市、州)也要设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机构,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保护知识产权责任制,及时掌握情况,加强检查督促。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致使假冒商标、侵权盗版泛滥局面长期不能扭转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整合执法资源,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要有效整合各执法部门的执法资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杜绝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积极探索区域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加强地区间的案件信息沟通、异地移送、调查取证,防止地方保护。要建立侵权企业“黑名单”,信息共享,联合监管。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杜绝以罚代刑。在办案过程中,对达到定罪量刑标准的,要快送、快捕、快诉、快判。对大案要案,公、检、法机关要挂牌督办。检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公安机关立案查办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监督。监察部门要加强行政监察。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全省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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