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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沿海地区林浆纸原料林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沿海地区林浆纸原料林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
(桂政发[2004]6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我区是全国发展林浆纸产业条件最为优越的省区之一。发展集营林、制浆、造纸为一体的产业,对推进我区工业化进程,增强全区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利用外资在沿海地区钦州、北海各建设一个大型林浆纸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钦州项目和北海项目),并相应配套建设沿海地区林浆纸业原料林基地(以下简称原料林基地)。为加快原料林基地建设,以确保沿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顺利实施,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地必须加深对自治区推进沿海林浆纸一体化进程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顾全大局,齐心协力推进林浆纸一体化产业发展,把我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制浆造纸基地。
  二、原料林基地是沿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要把原料林基地做为林浆纸一体化的“第一车间”,在沿海及周边地区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速生丰产原料林基地,满足沿海浆纸工业发展的需要。
  建设原料林基地,要按照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基本要求,做好规划设计,有序开发利用林地资源,避免掠夺性开发,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建设原料林基地,必须协调好林农、项目业主、政府等各方面利益关系。努力提高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林农、项目业主、政府三方面共赢。
  三、原料林基地建设必须与沿海地区浆纸厂建设相结合。要以沿海地区浆纸厂项目业主(以下简称项目业主)为龙头,开发林地资源。在同等条件下新增原料林基地优先由项目业主开发。原料林基地生产的木材优先供应沿海地区浆纸厂。有关市、县(市、区)政府务必指导、协调、在同等条件下支持项目业主落实林地,确保沿海地区林浆纸项目原料林基地能够与浆纸厂协调同步建设。
  四、根据林浆纸一体化两个项目业主提出的沿海地区大型浆纸厂制浆规模,需要配套建设原料林基地1400万亩,其中钦州项目900万亩,北海项目500万亩。为有序开发林地资源,根据两个浆纸厂布局,把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贵港、南宁、崇左市的38个县(市、区)划分为钦州、北海两个项目区域,分别对应钦州、北海两个浆纸厂。具体范围和原料林基地面积见《广西沿海地区林浆纸业原料林基地建设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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