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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5年预算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5年预算的通知
(桂政发[2004]67号)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5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4]3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编制2005年预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5年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2005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5年,我区国民经济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国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使经济运行中不稳定、小健康因素得到抑制,我区经济发展将面临较好的国内经济环境;我区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西部大开发政策、扩大对外开放政策和工业兴桂战略,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努力推进我区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以及中国一东盟博览会的举办等,将进一步推动我区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但也要看到,2004年以来实施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特别是调高银行存贷款利率以及积极财政政策逐步向稳健财政政策转变,将对我区主要依靠投资拉动的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我区正处于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支柱产业不稳固、经济发展的财政贡献率不高等现象将难以在短时间内根本改观。综合各种影响因素,2005年我区国内生产总值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2004年略有上涨。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2005年我区财政收支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但财政收支矛盾仍相当突出。从财政收入方面看,一方面,大的支柱财源尚未形成,新的财源增长点仍然很少;另一方面,宏观调控政策对投资的抑制作用将逐步显现,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及鼓励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及降低农业税税率等将影响财政收入的增长。从财政支出方面看,确保农业、科技、教育等支出按法定增长率增长、落实“五个统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等需要增支较多。
  根据对2005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编制2005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落实“五个统筹”;努力做大做强支柱财源,严格控制税收减免,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保证农业、科技、教育等支出依法增长和自治区确定的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控制其他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强化管理,健全财政监督,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二、2005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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