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日)宣布失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
省经委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4]14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省经委《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实施意见
(省经委 2004年11月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精神,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有效缓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压力,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开展资源节约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时间和范围
2004—2006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资源节约活动。重点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目标。通过集中开展3年时间的资源节约活动,使我省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全社会公民的资源节约意识显著增强,资源节约的政策、法规、标准和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资源节约技术和管理的整体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升级,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程度明显降低,严重污染环境、破坏和浪费资源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初步实现经济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具体目标是:万元GDP能耗下降5%,万元GDP取水量下降10%,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全省耕地实现动态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率保持80%以上。
(二)基本要求。针对我省资源型产业比重高,资源消耗快,经济增长对资源供给和环境的压力日益加大的实际,资源节约活动要充分体现以下基本要求:
1.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在研究制定“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项目等各项工作中,要把节约资源、降低消耗放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2.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大力发展消耗低、污染少、产业链条长的深加工工业,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坚决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抓住国际、国内产业分工格局调整与变迁的发展机遇,加快我省产业从低附加值环节向较高层次环节的递进,逐步提升我省产业在国际、国内产业布局中的地位和增值能力。